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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快報報道了寧波海曙區天一街近百拆遷戶的住宅樓遭到不明身份者襲擊的事情後,引起寧波市相關部門的高度關注。
昨天上午,海曙區月湖街道辦、月湖西區二期拆遷辦相關負責人來到拆遷戶家中,進行協調與溝通。
『這個事情沒這麼簡單!我們認為天一街拆遷程序上存在問題,希望通過法律討個說法!』昨天下午,拿到海曙區人民法院告知書的居民葛先生說,『法院已經受理了這個官司。』
9位居民提起行政訴訟葛先生是這起官司的原告之一,參與訴訟的還有其他8位居民。
官司的被告是寧波市房產管理局。葛先生說:『我們希望法院判令撤銷房管局核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
據了解,今年3月16日,寧波市海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向寧波市房產管理局提交了拆遷戶們所在地塊的拆遷許可證申請表,3月29日,房管局核發了房屋拆遷許可證,發布拆遷公告。
看到公告後,居民們認為該拆遷許可證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於是向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起行政復議申請。8月13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寧波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
近日,葛先生等居民收到復議決定書後不服,向海曙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居民們質疑 海城公司不具備申請拆遷的資格居民們認為,海城公司不具備申請拆遷的資格。
楊阿姨認為,根據《寧波市城市土地儲備辦法》規定,市城市土地儲備中心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實施土地收購、儲備以及出讓的前期開發准備等工作的唯一主體單位。
因此拆遷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是市土地儲備中心,海城公司作為一家企業,不具備申請拆遷許可證的資格。因此,『市房管局許可一家不具備申請資格的企業行使拆遷行為,這是違法的。』
在天一街居民提起行政訴訟後,寧波市房管局向海曙區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答辯狀,認為海城公司是寧波市和海曙區兩級政府審批機構,完全符合拆遷人的主體資格。
對於這個答辯,參與訴訟的居民汪大爺表示不信服。
街道辦、拆遷辦向居民致歉
海曙區月湖街道辦、月湖西區二期拆遷辦專門召開了會議。會後,相關負責人趕到天一街向居民致歉。
一位負責人說:『在和居民進行溝通時,大家提出了拆遷人合法性等大政策方面的問題,但我們對此也無能為力。作為街道辦和拆遷辦,我們只是執行者。』
他們向拆遷居民承諾了三點:第一,令進駐的亞太酒店物業的保安24小時加強治安巡邏,保障居民安全;第二,責令拆房隊派出的保安立刻撤離;第三,保潔公司加強力量負責拆遷區域的衛生狀況,使居民有個舒適的生活環境。(據都市快報記者程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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