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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法院四項措施推進『法律進街鎮』
一是增設人民調解員。增設人民調解員6名,加上此前已聘人員,共12人正式擔任該院人民調解員。讓人民群眾以人民調解員的身份參加到審判活動中來,承擔參與審判、監督執法的職責,反映老百姓的真實想法,更有利於調和當地村民之間的衝突。二是建立調解指導員制度。由豐富審判實踐經驗和深厚的法學理論底蘊的法庭庭長,分別擔任各街鎮人民調解指導員,負責社區居民的法律培訓、法律諮詢、指導調解、法制宣傳等工作。三是配合街鎮設置『法律宣傳欄』。內容以常用法規、經典案例、法院簡介、訴訟須知、法律諮詢為主,定期更換宣傳內容,把宣傳欄建成宣傳法院、法律的窗口,以及法院聯系群眾的橋梁。四是開展多種形式的座談和走訪。由院領導帶隊,組織有關審判人員走訪街道辦事處,並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等來院座談,了解當地民間糾紛及法律工作的現狀,解答法律疑難問題,宣傳各審判庭的工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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