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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因與人產生糾葛,歹徒高罕持刀將同村的章某夫妻殺死,民警在抓捕他時,高罕又將民警張磊殺害。昨天(10日),(安徽)蕪湖中院對被告人高罕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公開審理,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高罕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高罕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38萬元。高罕當庭表示上訴。
今年46歲的高罕,家住繁昌縣繁陽鎮三元村,和同村女子朱某關系密切。2010年7月18日,高罕用手機給朱某發了一條曖昧的短信,短信內容被其丈夫章某發現。當天下午5時許,章某責問高罕,為何給他老婆發短信。兩人發生爭吵,繼而扭打在一起,被村民拉開。高罕跑回家後,摸出了一把尖刀,後將章某刺死。高罕往回走時,見到朱某,又將其刺死。隨後,高罕將刀扔在家中,騎車逃離現場。
高罕逃跑後一直在外躲藏。7月29日,高罕跑到一村民家,偷了一把刀藏在身上。當晚10時,高罕出現在橫山三元村附近,被民警張磊、李邦玉、魏鵬飛發現,張磊立即追上前去,將高罕從自行車上拽下。
見有人抱住了自己,高罕拔出隨身攜帶的尖刀,對准張磊的後背猛戳一刀,張磊倒在血泊中。見高罕要逃跑,張磊艱難爬起又追出數十米後倒下,此時,張磊不忘提醒戰友魏鵬飛說:『我中刀了,他身上有刀』。李邦玉鳴槍示警,高罕丟下尖刀,魏鵬飛迅速衝上去將其制服。張磊在送往縣醫院搶救途中,因失血過多犧牲。
昨天下午2點30分,身穿黃馬甲,戴著手銬、腳鐐的高罕在兩名法警的押解下走進法庭。1米6左右的高罕,四處張望了一下,站在了被告席上,表情平靜。高罕對殺害章某夫妻的指控沒有異議,但對故意殺害張磊的定性提出異議,聲稱自己是在不知道對方是民警的情況下,被人打昏,腦袋稀裡糊涂中,刺了對方一刀。
在當天的審理中,高罕的親戚、受害人家屬和近百村民包車趕到了法院,因法庭無法容納,一名法官將村民帶進一樓大廳,觀看電視直播。
在庭審中,記者了解到,高罕在逃亡途中得知章某、朱某已經死亡後,曾給繁昌縣公安局長寫了一封信,並將信扔進了前岳父家的院中。高罕在信中威脅『對於自己的案件,要求公正處理,否則將做出更大的事』。
在當天的庭審中,高罕對自己一時衝動,殺害了3人表示後悔,並表示:『如果我被判死刑,希望將全身器官捐獻社會。』法庭認為,被告人高罕在與被害人的糾紛中,故意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在抓捕過程中,為了逃跑,又致死公安乾警1人,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性質惡劣,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經過合議庭評議,法庭一審判處高罕死刑,並賠償受害人家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38萬餘元。
聽到宣判後,站在被告席上的高罕一臉平靜,而在一樓大廳觀看電視直播的高罕前妻則扶著牆壁,失聲痛哭,高罕的兒子則覺得自己的父親有些冤。一審宣判後,高罕當庭表示上訴。
章某的弟弟告訴記者:『法院的判決很公正,殺人凶手高罕死有餘辜。』(新安晚報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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