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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少女跳樓事件』調查之二真相正在一步步接近
案發房間不是用身份證開的
10月9日,記者輾轉找到湖北黃石市陽新縣浮屠鎮下屋村,采訪了受害少女阿紅的父母親友。
阿紅的哥哥邱昌鵬告訴記者,事發後兩天纔接到鳳凰警方通知,他和父親邱永貴趕到鳳凰後已是9月8日。在他們的強烈要求下,看到了酒店監控錄像:9月4日下午5點55分許,一行人進到酒店後,犯罪嫌疑人龔某走到前臺開房,昏睡的阿紅則被人背著站在電梯門口等候。
錄像顯示,龔某掏出一個證件給服務員看了看,服務員就給開了入住單。期間,龔某一直沒有出示身份證。錄像裡也沒見到其交入住押金。
邱昌鵬說:『住酒店要登記身份證,這是常識。但為什麼在天下鳳凰大酒店,龔某只需要亮一下證件就能輕而易舉開房?』
『擔心其他人犯的罪也算到我兒頭上』
10月6日,記者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林某在三拱橋鎮的汽修店。店面十分簡陋,大門緊鎖,布滿了塵土和蛛網。路人告訴記者,這個店生意慘淡,關門好幾個月了。記者尋到了他距離鄉上近30公裡外的桐油坪村家中。
這是一個雖然偏僻卻不算太窮的村子,村裡大部分人靠種生姜蓋起了樓房。但林某的家卻是最破舊的木板房。
林某的母親告訴記者,她有幾年沒看到過這個兒子了。他過年過節不回來,連今年2月她這個當媽的過70歲生日也沒回來。他離婚了,但是哪年離的沒告訴她。他從來沒給過父母一分錢,她和老伴不乾活就沒飯吃,老兩口一身是病還要種地種玉米,喂豬養牛。她還幫他帶大了女兒,從8個月帶到12歲,孫女現在上初中了。
老人知道兒子犯事了,而且知道兒子的名字被公安局排在犯罪嫌疑人第一個,哭了幾天沒吃飯。『那個女娃子比我孫女大不了幾歲。造孽啊,我沒教好兒子。害了別人的命是要抵命的,這個道理我曉得。我只是希望我兒子犯的罪夠不到要抵命。我們家是農民,我就是擔心,我怕其他人犯的罪都算到我兒頭上。記者,你說會不會這樣啊?』
面對老淚縱橫的老人,記者安慰她:『您老人家多保重身體,法律應該是最公正的,容不得什麼人亂來,您要相信這一點。』
相關人物楊某隆某為何脫離視線?
在邱家采訪時,阿紅的父母和哥哥都提到兩個人:一個是案發當天和阿紅、阿琳以及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林某一起從吉首前往鳳凰、又一起吃飯唱歌的楊某。另一個是隆某,吃飯是他埋的單。『盡管他倆到歌廳後又提前離開了,但他們和我女兒的案件有很直接的牽連。』
邱家人以及另一名受害少女阿琳告訴記者,楊某20歲,是鳳凰縣人,曾和阿紅、阿琳在溫州同一家名叫『太空狼』的服裝廠打工,數月前辭工了。其後沒有固定職業。對外界稱楊某和阿紅戀愛一說,阿紅的母親曹庭英堅決否認了:『也許他追求過我女兒,但我女兒跟我說過他是個小混混,她決不會喜歡他。再說她還太小,不想談戀愛。倒是楊某喜歡上阿琳的姐姐是真。』
阿琳告訴記者,楊某9月4日那天離開歌廳是去接在一家咖啡店上班的阿琳姐姐來唱歌,後來有人跟他打電話說散了要他別來了,他和姐姐就沒來。
邱昌鵬告訴記者,對隆某的背景不是很了解。邱家人認為,這兩個人被警方『忽略』的原因令人費解。
『剪斷這一段,對整個案情的真相會不會有影響?』邱昌鵬懮心忡忡。
最後的屍檢在長沙進行
根據2010年9月26日鳳凰縣警方對阿紅『內褲上的可疑斑跡和陰道擦拭物』進行的DNA鑒定,結論是『送檢的檢材上僅檢出受害人阿紅的生物成分』。換句話說,阿紅被強奸沒有直接證據。
邱家人對這一鑒定結果充滿疑慮。而鳳凰縣警方從一開始就一直在催促家屬將阿紅屍體火化。邱昌鵬說他們不同意,對方便聲稱將『強行火化』。無奈的邱家人只好同意。但他們要求火化前做第三次、第三方屍檢,9月30日,他們向有關部門遞交了關於屍檢補充鑒定的申請。鑒定項目除了胃液檢驗項目,還有阿紅的陰道分泌物檢驗,包括有無他人體液成分、有無安全套潤滑油殘留成分等。
10月2日,湖南省人民醫院法醫鑒定中心的4名法醫專家前往停放阿紅遺體的貴州銅仁縣,將鑒定樣本取回了長沙。其後,阿紅的屍體被火化。
據悉,鑒定結果一般在15天內會得出。對這一結果,也就是受害少女阿紅最後的屍檢,人們密切關注著。(鄧小波)
『傾家蕩產也要為女兒伸張正義』
--鳳凰『少女跳樓事件』調查之三
16歲,正是一朵含苞的花兒,卻尚未開放就已凋謝。
受害少女阿紅是怎樣一個女孩?記者走近了她的親友。
愛家人愛得苛刻自己
10月9日,記者輾轉來到湖北黃石陽新縣浮屠鎮下屋村,村民們告訴記者,阿紅的家還遠在20公裡外的大蘆湖邊。記者乘坐一輛農用車顛簸了40分鍾纔到達。
阿紅的媽媽曹庭英一見記者就哭了:『我的阿紅是最好的孩子。她為什麼會死得這麼慘啊!?』
曹庭英告訴記者,阿紅在家中排行最小,可她特別懂事,一點都不嬌氣。為了幫左手有殘疾的媽媽分擔生活重擔,阿紅五六歲就學會了去山上撿柴。只要她在家,家務都是她一個人包了。10歲就會做飯,逢年過節家裡來客人,兩三桌飯菜都是她一人做,又快又好。
這個孩子愛她的家人愛到了苛刻自己的地步。曹庭英說,由於家裡離集市遠,女兒進了初中就住校了,家裡的油鹽醬醋等日用品都是她固執地省下自己的生活費買回來的。曹庭英拿出一瓶750毫昇的洗發露說:『這是她上學期特意為我買的,她說電視裡廣告說用這個洗頭發好。』這瓶30多元的洗發露,要花去阿紅當時整整一周的生活費。如今,它成了這個孩子留給母親最後的念想,更成了曹庭英心裡被撕裂般的痛。
每天工作10多小時,乾兩個人的活
曹庭英忘不了去年暑假的那一天,她猶豫好久終於哽咽著對女兒說:『阿紅,要不,你別上學了。』阿紅立刻流下了眼淚。她知道,小姐姐剛剛考上了高中,哥哥還在武漢讀大學。盡管爸爸媽媽拼命乾活,家裡還是好窮,還是沒有辦法供3個孩子念書。
阿紅哭著答應了媽媽。8月,這個只念到初二、成績原本很好的15歲女孩,來到縣城一家蛋糕店打工,從此永遠告別了校園。
今年2月,春節剛過,16歲剛滿,阿紅就來到溫州一家服裝廠當了一名流水線工人。
這是一家專門生產牛仔褲的工廠,阿紅的工作是釘褲腳邊。她的同事和好朋友阿琳告訴記者,釘一條褲子大約得5分錢計件工資。
曹庭英說,女兒剛去的時候手腳慢,盡管每天工作12至14個小時,也只能拿400元工資。但她很聰明,很快就熟練了,工資漲到了1000多,到出事前的兩個月,每月拿到2000多元。她打電話給媽媽報喜的同時又擔心:『媽媽啊,我一個人乾的是別人兩個人的活,不知我身體吃不吃得消,做不做得下去啊!』
半年裡,阿紅給家裡寄了3000元,自己還存下了3000元,出事的前兩天,她還在電話裡告訴父母,准備帶2000元給小姐姐交學費。
善良得決不會傷害一只小動物
10月3日,阿紅被火化後的骨灰被父親和哥哥捧回村裡下葬,村裡的男女老少哭成一片,下屋村的村民們紛紛對記者說:『這孩子太可憐了!』『她是個特別讓人喜歡的孩子,又老實,又懂禮貌,不管碰見誰都笑嘻嘻地打招呼。』
在曹庭英交給記者的一本聯系簿上,記者看到了阿紅去年『五一節』的一則日記:『今天是5月1日,我到後山溜達……在一個荒草叢裡,嗖的一聲,一只母野雞從草叢裡飛出來,我立刻跑過去,四處找了找,呀,我驚喜極了,有四只剛剛出殼的小野雞,還有三個沒破殼的野雞蛋,我看了好久,准備把它們帶回家去玩,可是想了想,還是算了吧!否則它們隨著我會死掉的,何必枉送了幾條生命呢?我依依不捨地離開了……』
阿紅的初中同學阿霞(化名)回憶,阿紅最愛唱一首歌《感謝你》:『感謝明月照亮了夜空,感謝朝霞捧出黎明,感謝春光融化了冰雪,感謝大地哺育了生靈,感謝母親賜予我生命,感謝蒼穹藏理想夢幻,感謝時光常留永恆公正,感謝收獲,感謝和平,感謝這一切一切的所有,我們感受生活的美好,感受世界的可愛,用一顆善心去報答、去感恩。』
這個對世界滿懷感恩的女孩,這個不願意傷害一只小動物的孩子,不會想到,有一天會有人用最邪惡的手段傷害她、使她失去生命。
鳳凰方面已給付賠償款16萬元
阿紅常說的一句話是:『我要樂觀點,成長在快樂中,希望明天更好!』
曹庭英泣不成聲地告訴記者,女兒曾經很想上大學,但接受輟學命運後,她不再做大學夢。她只是希望自己打工多掙點錢,能在家鄉開個小店賣美麗的衣裳,讓來買衣服的人穿得漂漂亮亮的。可如今,這一個很卑微的願望也再沒可能實現了。曹庭英和丈夫邱永貴堅定地對記者說:『只要我們還剩一口氣,就一定要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為我們的女兒討回公道!』
記者看見的邱家,是大蘆湖邊三間破舊矮小的房子,家徒四壁,沒有一件家具、電器超過600元。阿紅父母靠在湖中養魚和種地維生。邱家人兩次去鳳凰以及請律師都是借的錢。
10月2日鳳凰縣墊付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消息傳出後,不斷有謠言稱:邱家收了鳳凰方面巨額賠償款。有的說一百萬,有的說兩百萬。記者從邱永貴、曹庭英口中得知,事實上邱家得到的是16萬元。
阿紅的父母表示,家裡再窮也要為女兒伸張正義,哪怕砸鍋賣鐵、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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