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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0月12日訊
記者昨天從有關稅務部門獲悉,本月起,我市開始執行9月29日國家出臺的《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提高契稅優惠的門檻,取消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減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據了解,本月起,我市實行的契稅和個稅新政策為: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契稅減按1%征收,非唯一住房的則為3%;購買90平方米以上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若為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稅減半按1.5%征收,非唯一的則為3%;若購買住房面積為144平方米及以上的,則無論是否家庭唯一住房,征收契稅稅率都為3%。與此同時,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據悉,政策中的唯一住房是指『以目前所擁有的住房來判斷』。新政從10月1日起開始執行,以房管部門產權登記受理時間為准。10月1日前房產交易已經在房管部門登記受理還未納稅的,在10月22日前辦理納稅可按原契稅和個稅政策執行。
業內人士表示,新政執行後,影響最大的是購買面積144平方米以下非唯一住房的購房者。因為購買144平方米及以上非普通住房的,契稅征收稅率一直為3%,而購買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原減半按1.5%征收,但對購房套數並沒有要求。現在購買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的購房者要多繳1.5%的契稅了,如購買144平方以下總價為300萬的非唯一性住房,原政策繳納的契稅為4.5萬,新政策則要多繳4.5萬了。
海螺置業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10月份以來,二手房市場的觀望氣氛漸濃,二手房成交量很少,多為黃龍、新橋等比較偏一點的地段,而且基本上是首次購房。看來,新政對溫州樓市已經開始產生影響。
據溫州晚報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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