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後,外商投資企業在北京注冊,只要資本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而且從事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就允許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在北京市工商局對外公布的《進一步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若乾意見》中,對外商投資企業市場准入、年度檢驗、監督管理等17個領域『大開綠燈』;並特別提出『努力扶助暫時處於經營困難的外商投資企業』。
此前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中規定,使用『(中國)』名稱的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須不少於5000萬元人民幣。而現在,北京工商除了放寬外企使用『中國』名稱的登記條件,還提出,在外資企業年檢工作中,將為外商投資企業開設專門年檢通道;兩年內沒有違法記錄的外商投資企業將免於實質性審查,實行報備式年檢;未開業或自行停業的企業在申報歇業後,也將予以通過年檢。
同時,扶助暫時處於經營困難的外商投資企業,對於成立後超過6個月未開業或自行停業6個月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其向年檢部門申報歇業並辦理相應手續後,予以通過年檢。另外,對於無違法記錄,已繳付首期出資的外商投資企業,因資金暫時緊張無法按期出資的,允許其延長出資期限至法定最終出資期限或辦理減資、轉股、注銷登記。(記者楊濱)
耿博文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