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昨日獲悉,爲規範公益性崗位管理,對就業困難對象實施就業援助,自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將實施的《天津市公益性崗位補貼辦法》,對就業困難對象給予本市最低工資標準40%左右的補貼。
據悉,協管員崗位、公益性再就業公司崗位、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將享受公益性崗位管理補貼。其中,協管員崗位包括本市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投資開發的,安置就業困難對象,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和職能機構從事公共事務管理的非營利性服務崗位。
公益性公司崗位包括從事公共環境綠化、公共環境衛生保潔、公共停車場管理、公用設施維護、舊樓區物業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郵政進社區、報刊投遞、社區服務(包括文化、教育、體育、保健、托幼等)、養老服務等行業(有行業限制的從其行業規定),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崗位。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包括公益性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就業困難對象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崗位。
按照規定,協管員的工資待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障協管員(含小額貸款協管員)工資補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600元;公益性公司安置就業困難對象且工資水平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由所在區縣就業專項資金給予本市最低工資標準40%的工資補貼;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對象且工資水平不低於本市非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的,將由所在區縣就業專項資金給予本市最低工資標準30%的工資補貼。另外,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可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記者張鳴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