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濱海新區人民法院位於天津市改革開放的最前沿,肩負着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保障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職責。這些新要求、新期待需要法院的審判活動透明、更開放、更親民。爲此,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促權威的指導思想,努力使審判工作做到公開透明、陽光司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實施,專門召開了司法公開工作會議,成立了以韓津和爲組長的司法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制定司法公開示範方案,並積極部署相關具體工作。各審判區分別成立司法公開示範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方案明確職責分工,認真進行落實。
(二)明確工作目標,確保公開實效。按照最高法院發佈的《司法公開示範法院標準》,對立案、庭審、執行、聽證、文書、審務六個方面的公開機制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了完善和細化,並確立了司法公開的“四化”目標……[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