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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張勇做客新聞會客廳 |
主持人: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在建立以來有一些自己的特點,那麼在成立以來我們在司法公開上都做了哪些具體的工作呢?
張勇:首先,為滿足群眾需要,實現司法公開窗口標准化,我們建立文明高效訴訟服務中心,是天津三級法院便民、利民司法服務的重要舉措。我們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將訴訟服務中心作為司法公開的第一陣地,努力打造訴訟便民的公開窗口,實現了六項公開,一是公開審判法官和執行法官信息,將照片、名單上牆公示,將內部審判規范要求、案件監督評查程序等全部公開。二是公開民意渠道,在立案大廳設置意見箱,隨案發放“陽光司法”以及“五項嚴禁”落實情況的征求意見表,便於當事人監督。三是公開服務標准,制定《訴訟服務中心工作規范》,在立案大廳設置導訴臺及專職導訴員,提供訴訟引導、材料收轉、案件查詢、上訴一訟等一站式服務。四是公開訴訟流程,設置訴訟流程指示圖和電子顯示屏,公開訴訟費用交納的標准,將當事人申請回避、上訴、申請執行等主要權力公示上牆,引導群眾方便、快捷進入程序。五是公開訴訟風險、執行風險,提示當事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方便當事人參加訴訟。六是公開審務事項,將排期開庭公告、法官辦案情況、法律法規、院內審判規范等內容通過電子屏幕滾動播放。
其次,把握主要環節,促進司法公開實質化。在司法公開示范活動中,我們將庭審公開、裁判理由公開和執行公開作為司法公開的重心和關鍵環節。大力推行庭審公開活動,循序漸進推進裁判文書社會公開查閱機制,積極開展執行公開工作。
一是對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釋應當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審理,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允許當事人、近親屬、媒體記者和公眾旁聽,所有證據在法庭上公開,能當庭認證的一律當庭認證,大力提高證人、鑒定人的出庭率,讓當事人充分發表辯論意見,做到有證舉在法庭、有理講在法庭,把案件的全部事實、證據展現在所有的案件參與人和社會公眾的面前。
二是強制性提高裁判文書的說理性。裁判文書的公開不僅僅是讓公眾看到裁判文書記載的裁判結果,更主要是在裁判文書中要公開證據分析的理由,事實認定的依據和法律適用的標准,要讓當事人和公眾通過裁判文書看到法官認定事實的證據基礎和得出裁判結果的思維過程。
三是落實執行公開工作,建立統一的執行信息、重大事項、辦案流程的公開機制。建立不履行義務被執行人的告知制度,增加法院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執行行為的說明環節,完善重大信訪問題和執行異議聽證會,對聽證會的事由、時間、地點、聽證法官、聽證參加人的權力一律公開。
第三,拓寬溝通平臺,推進司法公開載體多維化,努力搭建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公開的平臺。充分利用公告欄、觸摸屏、電子顯示屏、數字化法庭、網站、法律文書刊物、觀摩廳等多種形式推進全程、全方位的司法公開。
具體來說,一是開展“五個一”載體活動,即一次公眾開放日活動,一次公開宣傳月活動,一次新聞發布活動,一次庭審觀摩直播活動,一次公開聽證活動。部分審判區還專門組織了學生、部隊戰士等群體的集體旁聽活動,向媒體廣泛開放庭審旁聽,歡迎社會各界旁聽案件審理。
二是主動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功能區審判區與電視臺濱海頻道還攜手創辦《濱海法制》欄目,每年選定一定數量案件進行庭審直播,並廣泛搜集意見和建議改進工作。制定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溝通工作的實施意見,通過電話聯絡、登門拜訪、召開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對全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逐一進行走訪,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是強化硬件建設,司法公開服務信息化。
一是完善審判區網站建設,當事人可以方便地察看法院的基本情況,各部門的職能分工、審判流程以及最近開庭公告,有條件的審判區已開通建成外網站,設置人民法院立案信息、執行信息、法律文書、審務公開等公開欄目,產生了較好的效果。
二是增強審判法庭的科技含量,建設具有全程錄音、錄像、遠程庭審觀摩等功能的數字化法庭,我們的漢沽審判區堅持信息化建設為當事人訴訟服務的原則,專門設計、安裝了方便當事人參與庭審的電腦界面和終端,實現了庭外有電子屏幕向社會公開播放開庭公告,當事人和社會群眾可以隨時觀摩庭審,庭上有當事人專門界面,開庭筆錄實時同步向當事人顯示,確保當事人及時核閱庭審筆錄,庭後對每個庭審刻錄一張光盤,當事人和媒體可按規定查閱和復制。
三是以在線訴訟服務為平臺,探索庭審網絡直播,搭建社會公眾了解司法的服務平臺。對於個別審判區由於資金困難,現在不適合大量投入資金進行司法公開物質投入的,也在原有監控系統的基礎上,更新了信息控制系統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