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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4年1月19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於世平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2013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市檢察機關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工作部署和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決議,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着力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爲建設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麗天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堅持把檢察工作擺到全市發展大局中謀劃和推進,立足檢察職能,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深入開展司法調研服務。圍繞市委“促發展、惠民生、上水平”的部署,全市三級檢察機關通過走訪、座談、諮詢等方式,深入經濟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瞭解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服務,幫解司法難題。依法懲治和預防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的職務犯罪,支持企業加強管理,保障國有資產安全。加強對非公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的平等保護,激發創業活力。結合調研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170餘份,促進依法經營,防範風險。
——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依法打擊走私、傳銷、金融詐騙等犯罪,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專項行動,起訴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嫌疑人872人。強化對商業賄賂和不正當競爭等問題的法律監督,向社會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6000餘次,覈實名單和案例,從源頭上堵塞違法經營漏洞。
——更加註重保障改善民生。注重運用司法手段,維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積極參加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與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籤文件,建立銜接配合機制,加大打擊食品藥品生產、流通等領域犯罪活動的力度,起訴製售假冒僞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35人,保障食品和用藥安全。持續開展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加強對國土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起訴涉嫌污染環境犯罪嫌疑人40人。
二、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動平安天津建設
認真做好檢察環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工作,積極投入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設,有力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
——依法打擊刑事犯罪。密切關注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的新特點、新動向,積極參與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突出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毒品犯罪和網絡電信詐騙等犯罪,依法嚴懲以報復社會爲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切實增強人民羣衆安全感。依法決定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8171人、提起公訴14683人。
——積極化解社會矛盾。深入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運用簡易程序、量刑建議和不批捕、不起訴,對輕微犯罪從寬處理,依法決定不批准逮捕1062人、不起訴564人。強化社區矯正法律監督,促進社區服刑人員教育轉化。針對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修改後,檢察環節申訴信訪數量增加和息訴止訪難度加大的新情況,建立健全刑事和解、檢調對接機制,對輕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訴案件,積極促成當事人和解。辦理羣衆信訪9447件次,同比上升30%,繼續保持涉檢進京非正常上訪爲零。
——注重保護合法權益。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創立聘任檢務翻譯參與刑事訴訟的制度,注重維護涉案犯罪嫌疑人中外國人、少數民族及聾啞人的訴訟權利。全市基層檢察院全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檢察機構,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羈押必要性審查和分案起訴、心理疏導、案後幫教、輕罪記錄封存等制度,提升了未檢工作專業化水平。落實檢察官接訪、巡訪下訪、聯合接訪等工作機制,加強社區、鄉鎮檢察室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聯繫社會、服務羣衆的紐帶作用。
三、深入查辦、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反腐倡廉建設
認真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在懲防腐敗中的特殊職能作用。
——嚴肅查辦貪污賄賂案件。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272件397人,大要案率88.9%。其中局處級國家工作人員19人,行政執法和司法工作人員15人。充分運用司法手段加大追贓追逃力度,全年共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7億元,決不讓腐敗分子在經濟上得到好處,決不讓腐敗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着力加強反瀆職侵權工作。嚴肅查處濫用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件,立案偵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59件76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9件。落實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調查等機制,立案偵查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9件9人。與天津海關會籤關於加強懲治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的工作文件,進一步理順監督配合關係。
——紮實推進職務犯罪預防。廣泛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進機關、進企業、進鄉村、進學校、進社區”專題活動。堅持向黨委、人大等機關提交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提出預防工作建議。與市國資委、市民政局等會籤文件,聯合開展專項預防工作。開展廉政公益海報評選,在4個基層院創建了警示教育基地,舉辦預防宣講446場,受教育人數超過4.5萬人。結合辦案深入剖析原因,向有關單位提出預防職務犯罪建議422件。
四、強化訴訟活動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嚴格執行修改後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全面加強對偵查、審判、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落實“疑罪從無”原則,堅決糾正和防止冤假錯案。
——加強刑事訴訟監督。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注重保障人權,重點監督糾正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量刑畸輕畸重等問題。完善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制度,嚴格排除非法證據,重視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318件次。加強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全面審查,對認爲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和違法情況分別提出抗訴62件、糾正意見34件次。加強對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實施情況的調查研究,主動與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聯繫溝通,妥善處理配合協調與監督制約關係,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加強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監督。切實轉變“重刑輕民”觀念,綜合運用多種手段,重點監督虛假訴訟、違法調解和其他顯失公正、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和當事人、案外人合法權益的裁判。受理審查民事行政申訴案件1176件,依法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70件,法院已改變原裁判49件。與此同時,對法院裁判正確的申訴,耐心做好服判息訴工作,維護司法權威。
——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針對修改後刑事訴訟法新增的監督職責,及時制定實施檢察機關履行死刑執行臨場監督和減刑、假釋法律監督工作規程,試點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和財產刑執行法律監督工作。推進與監管場所執法信息監控聯網,加強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規範化建設。開展罪犯交付執行與留所服刑、久押不決案件清理和夏季監管場所安全專項檢察,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321件次,切實維護監管秩序和被監管人合法權益。
五、加強檢察機關自身建設,提高執法能力水平
堅持把提高執法公信力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實到執法作風建設、能力素質建設、執法監督制約等各個方面。
——深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市檢察院領導班子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認真學習理論、武裝頭腦,帶頭深入對口社區、村鎮進行實地調研,開展送法和幫扶工作。堅持開門搞活動,廣泛徵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和基層幹警的意見建議。堅持把整改貫穿始終,“四風”和執法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制定實施關於加強領導班子作風建設、規範執法及機關管理等意見,促進作風、文風、會風進一步轉變。通過教育活動,進一步強化了檢察人員的羣衆觀念,涌現出“愛心媽媽”等一批模範踐行執法爲民宗旨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大力加強能力素質建設。採取集中辦班、崗位練兵、案例研討等多種方式開展全員培訓,共計1.2萬人次。舉辦第七屆“天津檢察論壇”和高層次的“天津檢察講壇”,推動全市檢察理論調研工作深入發展,出版檢察理論專著3部,公開發表成果1500餘篇。深入推進檢察人才重點工程,培養出2名全國檢察業務專家、2名“全國十佳公訴人”、1名“全國監所檢察標兵”和1名“全國偵查監督能手”等業務骨幹,全系統碩士研究生以上人員比例顯著提升到23%。堅持強基固本,把人財物向基層傾斜,檢察機關基層和基礎工作不斷夯實。
——切實強化執法監督制約。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理念,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積極配合開展代表視察、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活動。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在市人大、市政協和市委統戰部的支持幫助下,完成第三屆人民監督員、第六屆特約檢察員和第二屆專家諮詢委員選聘工作,並集中開展履職培訓。專門制定文件並廣泛開展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繫工作,虛心聽取意見建議。舉辦檢察系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培訓班,促進發揮“一身二任”的履職作用。堅持舉辦“檢察開放日”活動,創建“網上檢察院”,注重運用網絡等新媒體聽民聲、察民意,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建立辦案責任制和案件評查機制,全面加強檢務督察和巡視工作,防止檢察權濫用。深入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檢查,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違紀檢察人員2人。
各位代表,一年來檢察工作的成績,是市委和最高檢察院堅強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支持的結果,是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關心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檢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回顧過去,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檢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改革創新意識不強,破解制約檢察工作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招法不多。二是法律監督職能發揮得還不夠充分,與法治建設的新要求和人民羣衆的新期待仍有差距。三是檢察機關執法辦案能力,尤其是羣衆工作能力,還不能很好地適應開放、透明環境下的新挑戰。四是檢察機關整改“四風”和執法作風等問題仍需持之以恆地抓好落實。對此,我們將在今後工作中切實加以解決。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加快建設美麗天津的關鍵一年。全市檢察機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的部署和市委十屆四次全會提出的工作總要求,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推動檢察工作實現五個轉變、全面上水平,爲我市的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全面深化改革和美麗天津建設提供更爲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着力提高服務大局水平。充分發揮懲治、預防、監督、教育、保護等職能作用,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服務大局的能力。認真開展司法調研,審慎對待各類問題,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堅持服務大局與嚴格執法、依法辦案與保障人權、懲治犯罪與保護改革相統一,努力爲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營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二要着力增強法律監督力度。依法打擊刑事犯罪,積極參與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努力提升人民羣衆安全感和滿意度,推進平安天津建設。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形成震懾力,加強警示教育和預防宣傳,提高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強化訴訟活動法律監督,推動執法、司法權力規範運行,努力使人民羣衆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推進法治天津建設。依法懲治破壞環境資源和生態保護的刑事犯罪,堅決查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職務犯罪,加強對生態環境執法司法活動的監督,推進美麗天津建設。
三要着力保障嚴格公正司法。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爲檢察工作的生命線,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堅決懲治司法腐敗,讓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得到保護和救濟,使違法犯罪活動一定受到制裁和懲罰。主動接受外部監督,配合市人大常委會開展未成年人犯罪檢察工作專題視察活動。不斷拓展人民羣衆參與監督的渠道,推動人民監督員制度法制化。推進檢務公開,堅持“能公開的一律公開”,探索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和說理制度。強化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實行案件集中管理,全面推行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用規範化和信息化確保司法的公正和廉潔。
四要着力推進各項檢察改革。認真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全面推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規範審查受理和辦理機制,完善信訪案件終結機制,依法及時公正解決羣衆合法合理訴求。按照最高檢察院關於深化檢察改革的要求,研究探索全市檢察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司法管轄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濱海新區檢察體制等改革工作,推動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
五要着力加強檢察隊伍建設。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全面加強思想政治、領導班子、業務能力、紀律作風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爲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檢察隊伍。繼續深化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使全體檢察人員牢固樹立法律信仰和職業良知,模範踐行檢察官職業道德規範,切實提高聯繫服務羣衆的能力和水平。完善隊伍管理機制,組織實施檢察人員統一招錄面試工作,進一步提升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檢察機關將奮力拼搏,砥礪前行,繼續堅持高標準,努力推動各項檢察工作再上新水平,以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工作業績,爲建設美麗天津、實現中央對天津的定位做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