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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發揮主導作用 提高立法質量
天津北方網訊:10月29日召開的《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氣氛熱烈,整整開了一天。25名基層單位負責同志和市民代表圍繞養老服務相關問題陳述意見,這些意見將成爲常委會審議該法規草案的重要參考。立法聽證只是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一個縮影。近年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切實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十六個字,都與人大工作密切相關。而科學立法,是人大承擔的首要任務。”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高紹林說。
“每年的立法計劃都要經過充分論證。”高紹林舉例,今年的立法計劃制定前,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牽頭組織了7場論證會,對各方面提出擬安排審議的17個立法項目必要性、可行性、成熟度等逐項研究,對起草提出意見建議。
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不斷拓寬社會各方和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高紹林介紹,“我們修改、修訂了法規案公示、聽證等有關法規,深入聽取各方面意見,特別是人大代表、基層羣衆、專家學者和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意見,確保法規既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又符合本市實際情況、反映人民意志,切實可行。”
市人大及其常委會主導起草法規草案的比例也在逐步擴大,兩年來已自主起草4件(批准劃定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的決定、人事任免辦法、制定地方性法規聽證辦法、公示地方性法規案辦法),聯合起草3件(綠化條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濱海新區條例草案),牽頭起草了2件(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草案、教育督導條例)。
“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就要求人大在立法工作中更好地發揮主導作用。”高紹林說,“我們要堅持立法協調機制、立法說明會制度和法規案公示、聽證等制度,積極拓展自主起草、聯合起草、委託起草、提前介入起草的渠道,建立發展完善立法選項、前期調研、中期評估、實施後評估等做法,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