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歲的寧河縣漁民李炎(化名),從2007年開始承包魚塘養魚。他告訴記者,『如今自己有30多畝魚塘,混養的鯉魚、鯽魚、草魚、花蓮等,大約有4000尾。』
『這邊都是養魚戶,從小魚苗養大到成熟,再送去市場售賣。』李炎說,確實有個別養魚戶會用一些違規的禁藥給池塘殺菌,因為濃度高見效快。但是,多數情況下,養魚戶也是謹慎使用這些『不良化學試劑』的,因為掌握不好量可能會對魚出現毒副作用。另外,有些『不良添加物』可能不僅僅出在給魚治病的過程中,有些小料廠的飼料,也會讓魚出現不良反應。 小料廠的飼料常常價格便宜,而且可以催生魚的體重。『一般情況下,我養的這幾種魚成長4個多月便可拿到市場去賣,4個月長成兩斤多,而喂食小料廠的飼料,則可以讓魚在相同時間內長成3斤。』但是,李炎並不願意選擇小料廠的飼料,因為食這樣飼料的魚容易生病,身上出現血斑痕跡。長成後運輸過程中容易死亡。所以,到市場上並不好賣。
但是,李炎也坦言,『不排除有個別養魚戶,將如此養殖的魚投放市場的情況,因為在養殖整個過程中,這邊缺少相關部門的檢查,送到市場後,魚已經賣出。如果被抽檢到不合格,損失並不需要養魚戶承擔,只能是市場上的賣家承擔損失,因此會出現僥幸圖利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