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忠,男,漢族,1956年8月生,山東昌樂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8月參加工作,吉林大學歷史系歷史學專業畢業,大學學歷,經濟師。
現任十八屆中央委員,天津市委書記,天津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兼)。
簡歷:
1975.08—1978.02 遼寧省瀋陽市郊區知青、大隊民兵連長、治保主任、團總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
1978.02—1982.02 吉林大學歷史系歷史學專業學習;
1982.02—1985.04 遼寧省瀋陽市政府辦公廳祕書處公文處理組副組長;
1985.04—1985.06 遼寧省委辦公廳祕書;
1985.06—1987.09 電子工業部辦公廳祕書(1986.07明確爲副處級);
1987.09—1988.11 電子工業部黨組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1988.11—1995.12 掛職任廣東省惠州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1991.10明確爲副局級);
1995.12—1996.04 廣東省惠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1996.04—2000.03 廣東省惠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其間:1996.09—1997.07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99.07在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政治學院學習);
2000.03—2001.02 廣東省惠州市委書記;
2001.02—2002.05 廣東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002.05—2003.01 廣東省委常委、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2003.01—2003.06 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3.06—2004.02 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4.02—2005.02 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5.02—2005.06 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05.06—2007.11 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深圳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7.11—2007.12 湖北省委副書記,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12—2008.01 湖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
2008.01—2010.12 湖北省委副書記、省長、省政府黨組書記,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委員(2008.05);
2010.12—2011.02 湖北省委書記;
2011.02—2016.09 湖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湖北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6.09—2016.11 天津市委書記;
2016.11—2016.12 天津市委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兼);
2016.12— 天津市委書記,天津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兼)。
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
黨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
九屆、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