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2017年11月15日,天津市出臺了《關於營造企業家創業發展良好環境的規定》(簡稱“津八條”),為企業家營造創業發展良好環境,收獲了廣大企業家的紛紛點贊。為了讓在津投資發展的企業家們更深入了解“津八條”的內容舉措,近日,“津雲”新聞記者專程采訪了天津經濟領域內的專家學者,邀請他們對“津八條”進行進一步分析解讀。
2月22日,“津雲”新聞記者采訪了天津財經大學商學院院長彭正銀教授,就其中的“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進行了重點解讀。
彭正銀認為,“津八條”的出臺,把減少企業發展後顧之懮、為企業服務放在重要的位置上,鼓勵企業家乾事創業,在津投資。其中很重要的一點體現在,要求“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隨意乾預企業依法經營活動。”把企業自主經營權歸還給企業,讓企業家按照市場規律去辦事,要求各級行政部門要真正放開手,營造寬松的營商環境,該為則為,不該為的不為。
“為了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津八條’還提出全面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我認為此舉是一大進步。”彭正銀教授表示,列出收費清單,企業哪些錢該交,哪些不該交、可以拒交就一目了然了,同時還明確提出行政事業性收費要按照下限執行,這在一定程度上為企業節省了經營成本,同時也從另一角度上減少了行政機構對於企業經營行為的乾預。(“津雲”新聞記者段瑋)
附: 《關於營造企業家創業發展良好環境的規定》
依法保護企業家自主經營權
各級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隨意乾預企業依法經營活動。依法清理和規范企業辦理各類行政許可事項中需由中介機構出具的要件,加強對中介機構提供行政許可要件的規范管理和評價考核。全面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凡目錄清單之外收費一律不得執行,企業應拒絕繳納。國家規定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有關標准下限執行,地方涉企行政事業性“零收費”。各級黨委、政府部門不得以評比、達標、表彰等任何形式向企業收取費用或變相收費。依法保障企業自主加入或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的權利。市、區兩級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增設涉企收費處罰投訴舉報職能,完善投訴受理工作機制,建立全市統一的企業維權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