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2017年11月15日,天津市出臺了《關於營造企業家創業發展良好環境的規定》(簡稱“津八條”),為企業家營造創業發展良好環境,收獲了廣大企業家的紛紛點贊。 為了讓在津投資發展的企業家們更深入了解“津八條”的內容舉措,近日,“津雲”新聞記者專程采訪了天津經濟領域內的專家學者,邀請他們對“津八條”進行進 一步分析解讀。
2月25日,“津雲”新聞記者采訪了天津財經大學商學院院長彭正銀教授,就其中的“完善企業家激勵機制”進行了重點解讀。
彭正銀認為,“津八條”中關於“完善企業家激勵機制”的規定內容亮點有兩點。首先是“加大收益分紅、股權激勵、股票期權等收入分配力度,推進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這項舉措把企業家和企業更為緊密的結合在一起,讓企業家和企業同發展、同收益,而且能促進企業長期、持續、健康的投資行為。
此外,就是提出了“建立健全合理的容錯機制”。彭正銀表示,創新創業的行為,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不斷突破原有的機制與模式,那麼難免就會出現一些問題。要允許企業家犯錯,讓企業家可以放心大膽地到市場上去闖、去乾。只要是為了企業發展,促進社會財富增加的合理行為就應該得到鼓勵。(“津雲”新聞記者段瑋)
附: 《關於營造企業家創業發展良好環境的規定》
完善企業家激勵機制
建立企業家榮譽制度,加強對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加大收益分紅、股權激勵、股票期權等收入分配力度,推進國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行 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層職業經理人制度,加快“去行政化”步伐。建立職業經理人評價評估機制。增加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企業家比例,提高勞動模范、勞動獎 章和“五四”青年獎章、“三八”紅旗手中的優秀企業家比例,在政府部門設立經濟顧問等崗位,鼓勵支持優秀企業家在群團組織兼職,全市有關重要會議安排優秀 企業家列席。堅持“護幼、容錯、不赦罪”,建立健全合理容錯機制,對符合容錯條件的,考核時不作負面評價,評先評優、表彰獎勵時不受影響,對及時改錯、想乾事、敢擔當、善作為、實績突出的企業家,該使用的使用,該提拔的提拔。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對企業在融資、生產、交易活動中出現的問題,依法對待,審慎處理,除法律明確規定外,不以犯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