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19條”配套細則系列解讀
定向支持
政府年度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比例不低於30%,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
研發獎勵
以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數額為基數,按一定比例給予基礎補助和增量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總部經濟
對在津新設總部的企業按實收資本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助,按照其首年地方財政貢獻額度分3年給予獎勵。
解讀之十
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力度
中小微企業享受價格扣除
天津北方網訊:我市民營經濟“19條”提出,政府采購定向支持,政府年度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比例不低於30%,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
民營經濟“19條”明確,政府年度采購項目預算總額中,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比例不低於30%,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對小微企業產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以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對大中型企業和其他法人、組織與小微企業組織聯合體采購,且小微企業合同金額佔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
市財政局表示,關於政府采購定向支持,參照《關於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在實際執行中,市財政局將切實強化政策宣傳,督促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將上述政策落實到位。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按照規定落實政府采購定向支持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效應。
解讀之十一
最高500萬元獎勵自主創新
增強民營企業核心競爭力
我市民營經濟“19條”提出,實施企業自主研發經費獎勵。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分別出臺配套細則,從多方面推動政策落地實施。
民營經濟“19條”明確,在落實國家企業研發經費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基礎上,再給予以下支持:以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數額為基數,按一定比例給予基礎補助和增量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列入全市智能科技重點企業名單的企業,按已享受研發加計扣除的上年研發費用給予不超過20%的獎勵。對民營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實施重大創新項目(含創新平臺建設)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和300萬元補助。對列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名單的制造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圍繞實施智能科技“1+10”專項行動計劃和大數據規劃,幫助民營企業在智能網聯車、工業機器人、智能醫療等方面搭建應用示范場景。
關於落實國家企業研發經費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市稅務局表示,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關於給予企業研發投入後補助,市科技局在配套細則中明確,以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數額為基數,按一定比例給予基礎補助和增量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研發投入補助指依據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數額,由市財政按一定比例對企業給予補助。市科技局牽頭負責企業研發投入後補助的管理工作,根據市稅務局提供的企業研發投入情況,編制補助分配方案。市稅務局負責提供上一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已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名單及各企業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數額。市財政局負責企業研發投入補助資金的撥付等工作。
關於對列入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名單的制造企業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門出臺了《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集成應用項目申報指南》,對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和相關要求予以明確。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參照天津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指導目錄進行申報。對列入2018年我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名單的制造企業,按照所列裝備,給予年度最多不超過三批次、累計不超過100臺(套)、單臺(套)銷售額的3%的補助。成套設備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單臺設備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關鍵零部件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18年被認定為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費補貼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50萬元獎補。
關於支持民營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實施重大創新項目(含創新平臺建設),市科技局在配套細則中明確,對於認定的天津市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支持企業實施重大創新項目(含創新平臺建設),分別給予不超過500萬元和300萬元的財政資金補助,市和區財政(或企業所屬的局級主管部門)各負擔50%。經我市培育後認定為科技領軍企業的,通過品牌培育項目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市財政資金支持。
解讀之十二
千萬元獎勵助力“總部經濟”發展
“一企一策”量身定制精准扶持
我市民營經濟“19條”提出,助力民營企業總部經濟發展。對此,市財政局出臺配套細則具體解讀。
民營經濟“19條”明確,對在津新設總部的企業按實收資本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助,按照其首年地方財政貢獻額度分3年給予獎勵。新設總部的企業可對高管人員給予獎勵,其資金可從上述補助和獎勵中列支,以高管人員對地方財政收入的貢獻額度為最高限。對新引進總部和重大項目在資源配置、要素保障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扶持。
市財政局明確,一是鼓勵總部經濟在津落戶,新設立的總部具備享受財政補助和獎勵政策基礎條件,且實收資本在1億元至5億元的補助1000萬元;5億元至10億元的補助2000萬元;10億元以上的補助3000萬元。二是支持總部經濟做大做強。新設立的總部具備享受財政補助和獎勵政策基礎條件,且自設立起第二個會計年度對地方財政收入貢獻0.5億元至1億元的,獎勵3000萬元;1億元至2億元的,獎勵6000萬元;2億元以上的另行研究並報市政府給予獎勵。獎勵資金自企業申請當年開始分三年按40%、40%、20%比例撥付。三是,完善高管人員獎勵政策。新設立的總部可對高級管理人員給予獎勵,其資金可從上述補助和獎勵中列支,但最高不得超過高級管理人員當年對地方財政收入的貢獻額度。(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