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大連市日前出臺《大連國有工業企業領導實行任前公示試行辦法》。這標誌着在國企領導任用上,企業職工也有了發言權。《辦法》規定:結合大連已實行的國企領導資格認證制度,經考試測評有資格做國企領導的人員自現在
起至上任前,必須在所上任的單位進行任前公示。經公示後,職工反映大、意見多的擬任人員經查實後,不予任命;調往另一國企做領導的有關人員,除了須在上任單位進行公示外,還要在原單位進行任前公示,有問題的,也不予任命。
《辦法》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首批實行任前公示的市屬國有大型企業有1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