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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高考前夕,廣東電白縣一羣學生投書《新快報》,舉報本縣有羣人企圖利用BP機在高考時作弊。
《新快報》記者經過實地暗訪後發現,在當地只要每日花10元租到一臺“調完頻”的呼機,並以每科600元的價格付款,就可在高考考場得到傳來的答案,且正確率達到90%之高。
電白高考舞弊案事發後,一時震驚全國,引起中央和廣東省委領導的高度重視,廣東省教育廳、省紀委、省檢察院、公安廳組成聯合調查組,經過十幾天的調查後發現:電白高考舞弊案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有分工的由教師(部分是監考教師)、考生、教育部門的個別工作人員和BP機店主、技術人員參與的,利用BP機等通訊工具和紙條傳遞答案等方式進行高考作弊的團伙案件。
已查明作案的手法是團伙的組織者通過用錢收買監考員,由監考員在考試開考以後,將試題傳給縣教育局派到該考場的巡視員,由巡視員交給團伙的組織者拿去複印,並組織高三級的教師在學校單身宿舍做答案,然後將答案用電話傳到事先統一調好頻道的BP機上。也有監考教師在分發試卷後,當場在考場講臺作題,然後送給預先收取了好處費的考生作弊。
此次高考舞弊的手段之先進、規模之龐大、影響之惡劣,實爲罕見,成爲廣東省恢復高考以來第一次情節嚴重的高考舞弊事件。
震驚全國的電白高考舞弊案,歷時8個月後,從2月27日開始了連續三天的庭審。記者繼去年對事件進行了全程的跟蹤採訪後,近日再赴電白,對事件進行了進一步的跟蹤採訪。
廣東“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第一案
2月25日下午,記者在電白縣人民法院門口左側的宣傳欄看到,該院於19日和20日貼出了三張開庭通知。三個同屬於高考舞弊案的案件,分別是27日開庭的楊漢輝受賄、招收學生徇私舞弊案,28日開庭的楊雄興受賄、行賄、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王啓政招收學生徇私舞弊、受賄案,以及3月1日開庭的陳作達、陳光貪污、玩忽職守和樑祿生玩忽職守案。三個案件中被電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六名被告,分別是原電白縣的中學教師和教育局官員。
除三個案件的六名被告外,此前,電白縣有多名有關人員被行政處分。原主管教育的副縣長李振斌也因此被撤職。另據記者瞭解,原縣教育局長陳建明目前尚未被提起公訴。有關人士透露,原教育局長陳建明涉嫌經濟違法尚在偵查之中。涉嫌經濟違法的尚有原副局長陳作達和招生辦主任陳光。
舞弊事件去年被曝光後,記者分別採訪了當時電白縣教育局的幾位負責人。原局長陳建明稱,他一向十分痛恨考試作弊的行爲,還因發現有人在成人高考中作弊被咬傷了手指;原副局長陳作達則稱舞弊現象是BP機店主受利益驅動所爲,“絕對沒有老師有組織地進行舞弊行爲”(注:記者筆記原話);原招生辦主任也說和自己無關,並且他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查處工作”。根據目前的情況看,三名官員在事件中有不可推脫的責任。
此事件目前已被起訴的六名被告中,其中有三名被起訴“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這是新《刑法》中規定的罪名。相關的418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關人士透露,此前廣東尚無以此罪名被起訴的先例。正因爲多方面的原因,此次開庭再度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
楊副主任只認舞弊 不認受賄
2月27日上午,電白高考舞弊案第一位受審被告--電白縣水東中學原教務處副主任楊漢輝昨日在庭審階段對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低頭認罪,但對於檢察機關公訴的受賄罪,這位原數學教師則辯稱未達到起刑標準。
公訴人指控稱,2000年6月,楊漢輝被電白縣教育局聘請爲高考監考員,同年7月,其親戚藍某、同行謝文進、劉紋輝給了楊4000元,讓其監考數學科時,做出該科答案並傳給藍某、譚某、王某、劉某四名考生,楊一一答應。7月8日,數學科開考後,楊漢輝在其監考的第32號教室裏用剩餘的數學試卷做出答案,並將答案複寫成四份,楊自己拿了一份交給32教室的考生王某,然後以500元賄賂第30號教室監考員崔衛平,讓其幫忙把答案交給藍某,另外委託第26號教室監考員劉永享和巡視員黎光將答案交給譚某和劉某。
公訴人還指控,高考前,楊漢輝事先聯繫學生裝BP機作弊,介紹考生購買作弊的BP機,然後讓自己表弟陳林軍將考生自帶或新買或租來的BP機調好頻率,共收到七名考生3200元。高考開考後,楊漢輝指使陳林軍在其家利用母機接收答案後,再傳給其他所子子(合二爲一MA)的BP機。另外,楊漢輝還與共同監考的監考員瓜分考生送來的“關照紅包”,他個人獨得400元。
公訴人的偵查結果稱,被告人楊漢輝在2000年高考期間,利用其職務之便,共接受高考考生及其家屬等人的賄賂共7600元。公訴人認爲,被告人楊漢輝的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和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在庭審階段,楊漢輝對於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不予置辯,但他振振有詞地說收學生的紅包,目的不是爲了個人牟利,而是徇私情幫助考生,錢最後都轉手買了BP機和打通關係,沒有落入個人腰包,所以不構成受賄罪。
在庭審中,面對檢察官的提問,楊漢輝一邊聲音清晰、思維敏捷地回答,一隻腳一邊不時自在地晃着,而兩隻手更是不停玩着指甲。
在三個小時的庭審過程中,楊漢輝的辯護律師在敘述答辯詞時情緒激動,一再強調楊沒有達到受賄的立案標準。在做最後陳述時,楊漢輝把自己描述成一個受害者,他說自己曾是“南粵教壇新秀”,爲教育事業做出一定貢獻,只是受環境和社會風氣影響,才一時犯錯。此時,旁聽席有人議論,電白縣近年盛行一味追求升學率的風氣,縣、市教育部門下硬性指標,素質教育、學生減負只是一句空話。
楊老師明目張膽收“作弊費”3萬元
從19名考生的身上,電白一中原體育教師楊雄興居然就明目張膽地收取了30400元的高考“作弊費”!2月28日,電白縣人民法院花了足足一天時間,開庭審理這個教育界的害羣之馬。
電白縣人民法院的起訴書稱,2000年高考前,楊雄興與其妻賴某(另案處理,被勞教一年)就萌發了利用BP機爲考生在高考時傳遞試題答案作弊從而賺錢的想法。被告人楊雄興聯繫了被告人王啓政(同案被告,當時爲電白一中英語教師),兩人密謀商量,由王啓政提供高考試題答案,楊雄興則自己或通過別人聯繫了19名願意出錢向他們購買高考答案的考生,並從這些考生身上收取了“作弊費”30400元。
同年7月5日晚,楊雄興與賴英華約王啓政到水東灣大酒店旁,將4500元交給王啓政,作爲取語文、數學和英語三科試題的答案的費用,其中語文、數學每科1000元,英語科2500元。7月7日和8日,被告人王啓政在電白一中分考場分別監考語文和數學科時,將楊雄興事先提供給他的手提電話分別將語文和數學科的選擇題答案傳遞給楊雄興的BP機。楊雄興和賴英華在自己的住房裏,將王啓政提供的BP機顯示的答案信息用電話機傳遞到考生帶在身上的BP機上。因爲他們遵守信用,19名考生順利地完成了語文、數學兩科的作弊行爲。
公訴人認爲,被告人身爲人民教師與高考監考員,合謀從參加高考的考生中非法收取“作弊費”,爲考生提供BP機及答案進行作弊,並行賄有關監考員,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行賄罪、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且他們的行爲嚴重破壞了高考考試的管理制度和嚴肅性,且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情節嚴重。公訴人於是提起公訴,請法院依法進行判處。
教育局長哪來512萬元鉅額存款?
此次六名被起訴的官員中,有三名是電白縣原教育局官員(原教育局長陳建明因仍在偵查階段尚未起訴)。經過有關部門的深入調查,一批案中案開始露出冰山一角:這幾名在舞弊案中罪責難逃的原教育部門官員,特別是原教育局長陳建明,竟然還是一條貪污受賄的“大鱷”!
有關部門的調查資料顯示,1994年,陳建明任縣招生辦主任,陳作達爲分管招生辦的教育局副局長。1994年,經縣招生辦和人事局決定,每年介紹一批委託湖北黃岡地區的農校、林校、衛校、師範學校等學校代培,畢業後回來可以正式分配工作,每個生源收取1.2萬元左右的費用,其中3000元左右爲人事局和招生辦的“手續費”。從1994年開始到1997年4年的聯合辦學中,縣招生辦共從“手續費”中分得208萬元。第一年,陳建明、陳作達提出,從“手續費”中取出部分改善交通工具,於是陳建明、陳作達、邵壽奇、陳光、樑祿生每人“借”出了2.5萬元,可是誰也沒有再還款。1995、1996年,五人又分別以旅遊費、旅差費的名義,從“手續費”中共“借”到3萬元。1997年,陳建明當上教育局局長,以出差名義“借”到4萬元。
1997年下半年,縣教育局因建辦公樓和職工宿舍資金緊缺,陳建明指示從“手續費”裏拿20萬元,並以“楊電元”(假名)的名義參加集資。1998年3月,陳建明又再指示拿15萬元集資。這集資款獲得了豐厚的回報,前後共得利息10萬元,均以補助手機話費的名義平均分給陳建明、陳作達、邵壽奇、陳光每人2.5萬元。
1999年初,縣教育局決定採用《名師導教導學》這套資料作爲全縣中小學統一使用的輔導資料,印刷事務由教育局屬下的教具廠廠長黃軒負責。黃軒聯繫了4家印刷廠印刷這批資料,至1999年下半年,黃共得“好處費”60餘萬元,黃軒不敢獨吞,於是向上級領導“進貢”,其中陳建明收取25萬元,陳作達收取8萬元,黃軒則將其中22萬元佔爲己有。
上述事實,涉案人員目前已經全部供認,並已在案發後退清了全部贓款。有關部門在辦案的過程中還發現,陳建明及其妻、子的名下有512萬元的鉅額存款被祕密轉移到珠海。這些鉅款目前已被凍結收繳。
值得一提的是,在電白縣,作爲縣政府的一般幹部,一個月的收入也只有七八百元左右。但這些原教育局官員,就是通過各種手段暴富起來了。
舞弊事件留下嚴重後遺症
因爲出現了嚴重的舞弊事件,有關方面在查處的同時作出決定:取消電白的考場資格。也就是說,今後電白考生參加全國統一的考試,都必須背井離鄉到外地趕考。去年10月,1000多名參加自學考試的電白考生就首先嚐到了赴外地趕考的滋味。爲解決好每一個考生的交通和食宿問題,該縣每一個鎮都安排了教辦主任帶考生去考試。
因爲今年有4000多名考生參加普通高考,電白縣有代表對在廣東“兩會”期間要求有關部門恢復電白考場資格,或是讓電白所屬的茂名市直接在電白設立分考場。電白縣政府主管教育的副縣長溫孝勝也透露,電白縣已於近日正式向有關部門提交了建議設立分考場的書面申請。但有關部門暫未對電白方面的建議作出迴應。
在對有關部門的決定表示理解的同時,接受採訪的幾位同學都認爲,在電白設立分考場是比較有效的辦法,這樣既可以更有效地杜絕學生作弊,又可以減輕學生的負擔和不影響他們的水平發揮。在舞弊事件中,除七位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涉案者(含調查階段未起訴的原教育局局長陳建明)外,電白高考舞弊事件中另有33人先後被行政處分。原電白一中校長張某、副校長許某,水東中學校長崔某、副校長陳某因在事件中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已經被撤銷了領導職務。
鑑於幾位原學校領導在教學或管理方面都有一定的專長(電白一中的正副校長分別爲教育管理和英語教學,水東中學的則是物理教學和數學教學),電白縣有關方面目前正在考慮對他們的工作做出重新安排,讓他們在合適的部門繼續發揮他們的專長,不排除繼續做一名老師教書育人。另外,由於這幾位原校領導目前思想上時有波動,且有些心灰意冷,有關領導正在做他們的思想工作,“讓他們重新振作起來”。有關領導表示,對他們的工作現在尚未最後確定,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們已不適合擔任領導職務。
庭審階段結束後,法院將擇日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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