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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盜竊、搶劫被判刑七年的葉興盛深知自己再次入戶搶劫是重罪,在逃期間,爲了隱藏自己,他可謂絞盡腦汁,但最終還是難逃法網。
1998年8月1日晚,剛刑滿釋放不久的葉興盛夥同老鄉葉樹真攜作案工具竄入福建省長泰縣陳巷鎮繆某家中,搶走現金1500多元。搶劫後,葉興盛僥倖逃回壽寧縣老家。回到家中的葉興盛爲了既能逃避打擊,又有穩定的生活來源,便使出更歹毒的一招。他在當地網羅了一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傳授盜竊方法、教唆他們去行竊,自己躲在幕後指揮,從中坐收漁利。然而好景不長,今年3月6日,當地警方一舉搗毀了這個剛成立不久的盜竊團伙。這回,“幕後老闆”葉興盛也沒能倖免,束手就擒。
近日,長泰縣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葉興盛提起公訴,其教唆犯罪行爲,警方還在調查之中。(洪東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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