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出版社沒有叫‘何玉興’的副總編輯。”勞動出版社總編室主任黃衛來說:“這個冒用我們單位名譽的人讓我們背了黑鍋,我們接了很多打上門來的譴責電話,捱了很多罵。”
6月19日,負責處理“冒牌副總編”事件的黃衛來,從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得到了一個民事裁定書―――“何玉興”不是勞動出版社的副總編輯,應爲“中國城市出版社的副總編輯”。
讓勞動出版社背上罵名的是一起與自身毫無關係的名譽侵權案。
何玉興原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新聞系2000年畢業的博士生。1999年1月18日,何等人以“新聞系學生黨支部6名黨員”的名義,撰寫了題爲《關於張維燕同學的情況反映》的署名信,在新聞系碩士生張維燕畢業求職的時候向一些用人單位散發,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判定何玉興等侵犯張維燕名譽權(本報“法治社會”版6月15日曾予以報道)。
同一個“何玉興”,在北京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職業是“待業”,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裁定書中職業是“勞動出版社副總編輯”。
勞動出版社黃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6月11日,北京青年報在報道中按照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裁定書,以“勞動出版社副總編輯”的身份報道了“何玉興”侵權敗訴的消息。此後,勞動出版社陸續接到很多電話,質問爲什麼把這樣的人用到了領導崗位上。
勞動出版社無辜蒙冤後,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爲此與何玉興聯繫,何承認自己的確不是“勞動出版社副總編輯”,自己之所以這樣說,是有“難言之隱”。
黃先生稱,勞動出版社仍在尋求恢復名譽、挽回影響。他說:“事情出來這麼久了,我們沒有看到何玉興表示歉意的行動,他也從來沒有主動爲勞動出版社做出任何消除不良影響的努力。我們要求得到何玉興書面的道歉函。”
何玉興爲什麼要當這個“副總編輯”也還是一個謎。 (王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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