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市黃岐區農村一名賭棍,爲了歸還長期爛賭欠下的賭債,竟然不擇手段挖別人祖墳進行勒索錢財,6月4日,南海市法院一審將其依法判處入獄六年。主審法官稱,這是近年來發生的一起性質非常惡劣的刑事案件。
今年37歲的原×柱是黃岐區泌衝某村村民。僅有初中文化的他不思上進,遊手好閒,而且好賭成性。十賭九輸,嗜賭如命的原×柱很快就將家中僅有的一點錢輸個精光。
幾年下來,原欠下了一屁股賭債。要債人一來找他,他就東躲西藏。要債人也非善類,給他們逮住,輕則一頓臭罵,重則“賞”他一頓拳腳。
無計可施的原×柱決定鋌而走險勒索他人財錢。經過一番陰謀,他將村民鄒某列爲目標。鄒某曾當過村幹部,後來又搞起了個體企業,原×柱斷定其一定有不少家財。
去年6月底的一天傍晚,原×柱開着摩托車找到暫住在黃岐北村的四川人陳×江,邀其合夥行動。
兩人先給鄒某打電話,要他拿6萬元錢到指定地點,否則其一家將遭黑手。鄒某並沒理會他們。原×柱、陳×江又用寫信、扔染有紅色油漆的彈簧刀入鄒某住宅等方式對鄒進行恐嚇,並將勒索數目由6萬元降到1萬元,鄒某都不爲所動。
急紅了眼的原×柱決定採用挖人祖墳的勾當進行勒索。
今年1月3日下午,原×柱開着摩托車搭着陳×江,攜上鐵鏟、鐵鎬、纖維袋等工具竄到大金鐘山。原×柱負責望風,陳×江負責掘墓。到晚上7時許,他們掘開了鄒父墳墓,取出鄒父頭骨,裝進纖維袋藏了起來。
然後,原、陳打電話給鄒某,告知其祖墳已被挖,父親的頭骨在他們手中,要取回頭骨,就拿5萬元來贖。同時,他們還寄了一個掛名“李玉芳”的信用合作社存摺給鄒某,要他將贖款存入存摺中,否則將其父親頭骨扔進珠江。
孝順的鄒某見父親的墳墓被挖、頭骨被取走,悲痛萬分。無可奈何只好在那張存摺裏存入了3萬元。原、陳兩人分多次將3萬元全部提出來,兩人各得1.5萬元。
2月14日,原×柱又打電話給鄒某,要他將尚差的2萬元存入存摺。鄒某忍無可忍報了警。2月16日,原×柱被公安機關抓獲。
南海法院審理後認爲,原×柱無視國法,構成敲詐勒索罪,且作案手段極其惡劣,並曾因犯多罪被判刑,故對其從嚴處罰,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涉案的陳×江另案處理。(丁華 呂嘯天 童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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