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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所有含苯丙醇胺(PPA)的藥品製劑的生產批准文號已被全部撤銷,並從6月4日起停止生產、銷售。
去年11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暫停使用和銷售含有PPA的藥品製劑,醫藥界人士猜測,這種藥品以後有可能從非處方藥變成處方藥。但有關專家經調查確認,含PPA的藥品製劑容易在使用中發生不良反應,存在不安全隱患。爲保證公衆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停止含PPA的藥品製劑的生產與銷售,已經生產的,必須在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燬。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後將不定期發佈藥品不良反應公報,以加強對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
這位負責人說,今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依法對上市後藥品進行再評價,對發生嚴重不良反應或療效不確切的藥品採取警示、修改使用說明書或停止生產、銷售、使用的緊急措施,直至撤銷批准文號。
據介紹,我國已經加入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藥品監測合作計劃組織,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與衛生部也共同頒佈了《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成立了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各省級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也正在陸續建立。(記者 李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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