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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領導同志聽取關於運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進信息網絡健康發展的法制講座,這充分表明黨中央、國務院對國家信息網絡健康發展的高度重視和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決心。
當今世界,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把人類社會帶入了信息化時代。人們之間的交流日益頻繁,信息量迅速增加,知識更新不斷加快,引起人們生活習慣、工作方式、思維方式及價值觀念等方面的深刻變化同時也對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程度已經成爲衡量國家現代化水平與綜合國力的一個重要標誌。
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任何事物都是利弊相生,有無相成的。信息技術以及信息網絡的發展,在促進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給人民生活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爲各種有害信息的製作與傳播,以及其他各種網絡違法犯罪行爲提供了條件。因此,國家必須對信息網絡活動予以必要的引導和管理,而不容有絲毫的麻痹和懈怠。江澤民總書記提出的“積極發展,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爲我所用,努力在全球信息網絡化的發展中佔據主動地位”的要求,是保障我國信息網絡健康發展的重要指導思想。我們要認真貫徹,深入研究信息網絡化的特點和規律,變壓力爲動力,化挑戰爲機遇,發揮後發優勢,努力實現信息產業的跨越式發展。
“十五”計劃綱要已經明晰地描繪了我國信息網絡發展的宏偉藍圖。全面完成這一歷史使命,不僅需要高新技術的支持,而且迫切需要完備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信息網絡所涉及的社會關係十分廣泛,不僅成爲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與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緊密聯繫,圍繞信息網絡而展開的國際鬥爭已成爲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我們必須充分運用法律手段對它進行全面調整和規範,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信息網絡的引導和管理,在大力推進信息網絡健康發展的同時,將信息網絡的負面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運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進信息網絡的健康發展,是一個重要的新的課題。一方面,應當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注意借鑑國際上有效的經驗和做法,完善信息網絡立法,加強信息網絡方面的執法和司法,依法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營造良好的法治秩序。近年來,我國已經出臺了一批關於信息網絡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依法加強管理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今後要進一步加強這方面的工作,不僅要考慮制定禁止性、管理性的法律規範,而且還要考慮制定一些鼓勵性和促進性的法律法規,以不斷適應信息網絡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切實貫徹實施“四五”普法規劃,在全民中牢固樹立起信息網絡的戰略意識、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大力弘揚社會主義道德規範,爲信息網絡的有序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基礎,促進我國信息網絡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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