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汽水卻買來一瓶用汽水瓶“包裝”的農藥,一小女孩喝下後中毒,幸虧及時救治,才未鬧出人命。近日,這名小女孩起訴到法院,請求判令賣汽水的雜貨店主賠償各種損失2100餘元。
去年6月22日晚,家住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觀音山鎮某村的11歲女童夏某和母親到一雜貨店,夏母替女兒買了一瓶檸檬酸汽水。回家後,夏某一人喝了“汽水”,誰料“汽水”喝下不久,她便出現頭暈、欲吐等中毒症狀。其父母聞訊趕來,發現“汽水”瓶裏竟然散發出一股農藥味道,遂當即將夏某送往醫院。由於搶救及時,住院一週後,夏某平安出院,但夏家爲此花去醫藥費1300餘元。
雜貨店店主袁某稱同扎的10瓶汽水除夏家母女買去1瓶外,店裏先後售出7瓶,最後剩下兩瓶她自己家人喝了,但喝此汽水的其他顧客與袁的家人均無任何異常反應。
經警方鑑定,原告夏某喝剩的“汽水”中,確含大量的農藥“丁草胺”成分。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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