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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綁匪,在我的“詞典”中,這兩個詞絕對對立:前者是受害人,後者是犯罪人。但一件血腥的事實,卻令人震驚地在兩者間劃上了等號。
上週,香港發生了一起11歲男童被綁架撕票案件。涉案的6名疑犯中,竟有3名是未成年的兒童!其中一名女童才12歲!他們竟參與了殺人!簡直不能讓人相信這是真的。但事實終是事實,而且香港警方今年初公佈的數字就已顯示,未成年犯罪問題確實日趨嚴重,去年香港16歲以下青少年犯案數量上升超過一成,其中涉及暴力案件的增幅更大。眼前的血案,爲這一結論增加了新的註釋實例,也成了香港所有媒體的追蹤熱點。
據專業人士講,導致未成年犯罪率上升的原因很多。但簡而言之,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家庭對子女的教育弱化,二是社會對孩子們的“誘惑”加強。
家庭教育弱化,在低收入家庭表現尤爲突出。特別是亞洲金融風暴襲擊香港之後,經濟衰退接着結構調整,低文化羣體就業更趨艱難。爲維持生計,這些“能耐”不大的父母親,甚至祖父母親只能以更多的體力和時間彌補收入缺口,相對與子女接觸、溝通的時間就被壓到了“無限小”。如果是單親家庭,孩子就更成了“斷了線的風箏”,完全隨風飄零。而現今的“社會”又與以往大不相同,資訊科技事業領風氣之先的香港更是日新月異,不要說“外面的世界真精彩”,就是不出家門,“精彩的世界”也會通過“網”啊“線”呀“寬頻”呀,“闖”進門去,把孩子們嚴嚴實實地“包”起來。電影院可以把未成年人拒之門外,政府可以對刊登“不宜”內容的報刊發出“禁令”,可滲入家庭的“誘惑”,卻誰也難以抵擋。儘管一些電視片開頭打有“不宜未成年觀看”或“需由家長引導觀看”的字幕,色情網站也有“18歲以下禁入”的提醒,但一天忙到晚的爸爸媽媽們哪還顧得上這些?更何況多數孩子課餘看電視、上網時,家長根本就不在家!孩子“人生的第一老師”——父母親沒時間教育,“社會教師”卻幾乎與他們形影不離。傳媒上充斥的血腥暴力的畫面、以虐人爲樂的內容以及對受虐者毫無憐憫的畸形心態,對本來純潔的孩子簡直就是“糖衣毒藥”!不該“吃”的“吃”了,不該看的看了,不該接受的接受了,不該學的也學了,下一步是什麼?就剩下不該乾的學着幹了!這次參與綁票殺人的孩子們,犯罪的直接“引路人”不就是電影、電視片中的相關情節嗎?!而在早前轟動一時的“秀茂坪童黨燒屍案”中,幾個十幾歲的兇徒,也是從充滿“刺激”的暢銷漫畫中學得諸如“人肉打樁機”等虐待死者手法的。黑社會勢力也正是看中了這一點,將罪惡的手伸向孩子們,把他們變成犯罪的工具。
未成年犯罪率上升問題,不是香港的“專利”,它實際是一種現代的社會病,不過在經濟急劇轉型時期,在收入差距懸殊地區,發作得會更厲害些。從一定意義上看,這也是出版自由泛化、資訊科技爆炸帶來的一種副效應。
面對“新世界”,埋怨不行,害怕沒用,只能正視,進而從預防和補救兩個方向入手,“解救”孩子們。補救,主要恐怕是官方的事,客居人不便多言。只想提一點,就是必須用“新藥”、“新技術”醫治“新病”,才能提高對已經犯罪青少年的管教、感化的有效性。而老“藥”、老“手段”,大概只會增強他們的“抗藥性”和重複犯罪率。
至於預防,官方、學校、社會都有許多事情要做,但我更想說的是家長的責任。官方、學校、社會團體的努力固然重要,但畢竟“隔”了一層,而家庭的影響卻是不可替代、最直接而有效的。經濟損失可以用時間、體力彌補,忽略對孩子正確引導、正當管教的後果,往往是一輩子也補不回來的。在充滿“誘惑”的現今社會,“不設防”的家庭,無異於將孩子交給“魔鬼”。作爲父母,再忙再累,也不能疏遠孩子。多給未成年子女們一些時間,與他們聊聊天,陪他們看看電視、上上網,絕不是“奢侈”,而是家長必須盡的責任。只有在家裏築起對“精神污泥濁水”的第一道,也是最牢固的一道堤壩,純潔、幼稚的孩子們才能增強對不良“誘惑”的抵抗力。
爲了孩子的明天,爲了香港的明天,父母們應時常自問一下:此時孩子在哪裏?孩子在做什麼?孩子在想什麼?
而那些不負責任地向版面、向熒屏、向網絡輸送“垃圾”和“毒品”的傳媒“老爺”們,看了“兒童綁架案”後,不知作何感想?難道你們果真無後乎? (吳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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