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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戶取錢200元,銀行卻認爲錯給了1萬元,強行讓儲戶退還了“多給”的9800元,結果被儲戶告上法庭。此事在7月14日經本報報道後引起社會強烈反響。
昨天,出錯的深圳某銀行龍華支行負責人致電本報記者表示,銀行營業員出錯是不爭的事實,銀行會按內部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加以處理。對儲戶駱某所言銀行方面提供的錄像帶是經過剪輯、影像模糊等說法,該銀行負責人稱,他們的錄象帶是24小時監管的,如果按照1:1的速度放映需要24小時。通常放映機的速度一般都是1:4或1:8,因此纔會出現錄影圖像跳躍、閃動的現象,只有專門的解碼器才能使錄像帶達到1:1的放映效果。這位負責人稱,駱某的行爲完全是不當得利,讓其返還多拿的9800元完全是合理合法的事。
駱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再強調,從電腦輸出的錄像看,大量的動作圖片都是以靜態圖代替動態圖,且畫面極不完整、互相矛盾,足以證明錄像的全過程純屬僞造。(康海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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