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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的書攤上,公開兜售的“隱私”特別多,什麼“公開的隱私”、“單人女人的隱私”、“貞操隱私”、“女大學生宿舍裏的隱私”……這麼多“隱私”走上街頭,成了一道獨特的風景。
“隱私”,詞典裏解釋爲“不能公開的祕密”,照此理解,既然不能公開,當然更不能印成白紙黑字滿大街兜售了。隱私過去是恥於見人的,大閨女小媳婦,人前若提及“隱”或“私”,無不臉紅耳熱,避之不及。可世界變化太快,一不留神,如今“隱私”不但能公開,竟也風風光光,當成商品招搖販賣了。
人皆有隱私,亦享有隱私權。名人是公衆人物,公衆人物的關注度高、影響力大,其隱私是大家好奇的目標,自然很具有商業價值,這就是名人效應。名人的隱私既有日常生活瑣屑,體重身高三圍口味嗜好,也有醜聞緋聞豔事甚至傳聞,細到名人昨天與誰約會與誰有矛盾,與誰有曖昧關係。有的名人爲使“星”光更加燦爛,則借炒“隱私”揚名,所以,故意亮“隱”露“私”,且無“隱”造“隱”,無“私”創“私”,專吊一些小報記者和追星族胃口。許多演藝明星終日在緋聞裏打滾,傳媒更樂意做“皮條客”,挑逗並滿足畸形人羣的偷窺、意淫慾望;原本沒有緋聞的藝人,在娛樂圈的染缸效應和傳媒娛樂版的教唆、惡意炒作之下,竟也不自覺地失去了清白之身。 香港明星早就懂得出賣隱私以博取名利,葉子楣主動告訴別人,自己因胸部太突出而屢遭侵犯的“ 不幸”遭遇就是一個例子。內地影視明星也不甘寂寞,一旦得知隱私可以兌錢,他們思想解放的程度連港臺明星都望塵莫及。一時間,各種“波”濤“胸”涌的寫真集,充斥書攤。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在商業社會裏,隱私也“平民化”了, 爲了賣錢而把那點男女之事和盤托出。不久前,成都市某高校貼出了一張獨特的啓事:“你想了解大學女生的生活、心態和豐富多彩的感情世界嗎﹖大四女生有日記優價出售,與你共享。欲購從速……” 原本是記錄有自己所思所想,難忘事物,將來當做一種回憶展示個人隱私的日記,卻被當做一種“商品”公然叫賣 ,隱私有了不同凡響的“價值”。受名人隱私走俏書市的影響,一些寫手也不甘落後,乾脆編造些離奇的“隱私”,一半是自己的想像,一半是道邊的耳聞,東拼西湊,弄成個書的樣子,居然銷路同樣看好。
私的東西公開兜售,也就無所謂隱私。而建立在販賣隱私基礎上的暴利,是永遠也洗不乾淨的,不僅弄髒了自己的聲譽,也污染了那些涉世未深的讀者的心靈,這是令人不能容忍的,有關部門也該管一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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