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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徐州市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在“7·22”煤礦爆炸事故中負有責任的賈汪區煤炭管理局局長孫景智、副局長劉旺節,賈汪區賈汪鎮副鎮長馬士芳,賈汪鎮煤炭工業公司經理高厚學,賈汪區公安分局大泉鎮派出所所長孟慶祥等5人依法立案偵查。8月3日,5名犯罪嫌疑人都被刑事拘留。
現初步查明:孫景智、劉旺節、馬士芳、高厚學作爲煤礦安全生產區、鎮兩級負責人,明知賈汪區賈汪鎮崗子村五副井違法建井、違法開採,且是獨眼井,不具備煤礦基本安全生產條件,但仍熟視無睹,聽之任之。在國務院關於關閉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鄉鎮煤礦的緊急通知下達後,沒有按照通知要求採取得力措施關閉五副井,放任其生產,致使特大爆炸事故發生。孟慶祥作爲賈汪區賈汪鎮爆炸物品管理負責人,明知五副井爲獨眼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沒有購買炸藥許可證、恢復生產通知書,仍於7月20日批准五副井購買炸藥40箱,使其開展生產活動,釀成特大事故。
另據瞭解,發生爆炸事故的崗子村五副井安全井長常德運明知五副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存在重大勞動安全事故隱患,仍不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繼續組織工人違規生產,導致重大事故發生。8月4日,常被徐州市賈汪區檢察院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
上述案件均在進一步偵查之中。(盧志堅 蔡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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