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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會有“龍蝦嚼口香糖”的疑問?這是因爲,劉先生等人在某餐館吃龍蝦時從裏面吃出了一塊口香糖來。
記者昨日瞭解到,據劉先生稱,8月19日,他一家三口和好友何先生一家在花都一家大酒店用餐。點菜時,劉先生特地點了一隻龍蝦。龍蝦上來後,何太太先夾了一塊,隨即發現嘴裏的“龍蝦肉”怎麼也嚼不爛,而且一點味道都沒有。何太太把“龍蝦肉”吐到了碟子裏後發現,這“龍蝦肉”不但有彈性,而且還可以拉長:原來這是一塊口香糖。當明白怎麼回事後,何太太第一反應就是噁心和想嘔吐。
酒店方面開始表示願意免去這一桌的餐費,並願意另請大家吃一頓飯。因覺得沒胃口在該酒店吃飯,劉先生便提出,能否到其他地方吃一頓同一水準的飯,然後由酒店給予報銷。酒店方面表示堅決不同意此方案。因雙方僵持不下,劉先生後撥打“12315”投訴。工商人員到達後,劉先生等人提出兩點要求:1、要求酒店就龍蝦裏有口香糖及員工態度不好等事進行書面道歉;2、要求酒店賠償有關損失費1萬元。對劉先生的要求,酒店再次予以拒絕。劉先生表示,不排除採取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消委會人士指出,如果確認龍蝦肉裏有口香糖是酒店方面的責任,酒店就應該對此負責。而因爲何女士並未因此使身心受到嚴重的損害,所以,對於具體的賠償數目,還應該由雙方充分協商。(譚建東 黃吉力 黃健怡 陳才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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