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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午10時左右,一輛從江西省萍鄉市高坑鎮開往市區的個體中巴突然爆炸,當場3人死亡,12人受傷。
後經公安查明,這是一起典型的報復社會的刑事案件,罪犯朱建國(在爆炸中身亡),在行車途中引燃隨身攜帶的雷管炸藥,釀成特大爆炸事故。朱建國,原是高坑煤礦工人,1994年下崗,2000年高坑煤礦破產後買斷了工齡。去年朱就曾攜帶雷管闖進高坑鎮派出所進行威脅。
案件真相大白,卻給人們留下疑問,罪犯的雷管炸藥從哪兒來?
雷管炸藥屬民營爆破物品,按照煤炭部1996年頒佈的《煤礦用爆破器材管理規定》,雷管炸藥的生產、銷售、儲運及井下作業等都有嚴格管理程序,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贈送、轉讓、轉賣、轉借爆破器材。 而在高坑鎮,要弄到雷管卻並不是難事。
萍鄉市高坑鎮有“煤城”之譽,這裏有被稱爲“江南第一大煤礦”的國有煤礦———高坑礦,還有40多家鄉鎮煤礦,均爲私人所有。該鎮財政收入的80%來自這些私人小煤窯,而平均每戶人家中有一人吃“煤炭飯”。煤業成爲政府和家庭的主要經濟支柱。
8月18日,記者來到高坑鎮。在鎮上一戶人家,家庭成員們圍坐在一起,告訴記者,私人小煤窯的雷管炸藥管理混亂,大多數沒有專門的貯存倉庫,領來的雷管炸藥常和其他用品堆放在一起。沒有專職放炮員,稍稍經過培訓,就可單獨放炮作業。使用時,沒有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在礦上幹活的人,都有機會拿到甚至藏匿雷管炸藥。以前,曾發生過用雷管炸水庫、炸汽車、炸房子的各類案件。
8月20日,記者來到萍鄉安源區公安分局,治安科的湯科長說,自“8·13”惡性事件後,他們追查了高坑的小煤窯,就每天的記錄看,暫時沒有發現雷管炸藥的流失情況。但他承認,小煤窯的雷管使用環節上,最易出現漏洞,如果放炮員責任不強,藏匿雷管炸藥,很難發現。公安人員不可能時時檢查。
在江西省煤業安全監察局萍鄉辦事處,一位監察員稱,下小煤窯檢查時,還曾發現各礦互相借雷管炸藥的現象。他稱,小煤窯數量多、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差,雷管炸藥的管理難度很大。
去年,經安源公安分局批准,流入高坑40餘家小煤窯的炸藥有194噸,雷管53萬發。
一位“8·13”案件的受害者家屬說,如果再出現像朱建國這樣的仇視社會者,那麼“8·13”事件還會重演。小煤礦的雷管炸藥缺乏規範的管理,高坑無疑是一座坐落在“炸藥桶”上的鄉鎮。
據統計,今年1至4月份,全國煤礦共發生重大、特大事故118起,死亡891人,在這些事故中,鄉鎮煤礦和國有煤礦礦辦小井的事故佔絕大部分。6月13日,國務院頒發《關於關閉國有煤礦礦辦小井和鄉鎮煤礦停產整頓的緊急通知》。7月30日,江西省下令關閉288處小煤窯,這其中有高坑鎮的44處。8月9日,這44處小煤窯被吊銷生產許可證,正等待着被炸燬。
在高坑鎮,分管財政的鎮黨委副書記徐日芳向記者傾訴滿腹牢騷,“小煤窯關閉的那天,也就高坑鎮散夥的那天”,徐書記說,這些煤礦的存在爲高坑鎮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巨大貢獻,安排了鎮近萬名農村剩餘勞動力和國礦下崗職工就業,每年爲地方提供了1000餘萬元的稅收,佔鎮工商稅收的80%。
徐稱,關閉小煤礦的後果非常嚴重,將造成高坑經濟危機,鎮機關及文教、衛生、環衛等事業單位將面臨癱瘓,近萬個家庭將失去生活來源,勢必給高坑及整個安源區帶來嚴重的社會動盪。
7月27日,高坑鎮政府向上級呈上了一份紅頭報告,強烈要求上級主管部門考慮高坑地區的實際情況,保留38家合法礦井,從而確保鎮經濟和社會穩定。
省煤業安全監察局萍鄉辦事處也接到了這份報告,監察一處周科長告訴記者,這次行動,國務院和省政府的決心非常大,決不會手軟,高坑鎮的矛盾很典型,其他地區也存在,但目前省市還未拿出解決方案。
對高坑鎮派出所的所有幹警而言,現在必須時刻處於警戒狀態。所長葉芳稱,雖然現在已經停止對小煤窯供應雷管炸藥,但以前剩下多少,沒辦法知道。他們現在的工作壓力特別大,要儘量防止“8·13”類似惡性事故的再次發生。(李菁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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