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9月4日從交通銀行天津分行獲悉,我國首隻開放式基金———“華安創新”證券投資基金,將通過交通銀行在全國十三家代銷分行的基金代銷網點於2001年9月11日正式向廣大投資者代理髮售。“華安創新”基金由華安基金管理公司發起設立,華安公司將負責該基金的日常投資管理和註冊登記,交通銀行負責代理該基金的發行認購和基金成立後的申購、贖回與託管業務。據悉,屆時天津交行將有九個網點發號,5個網點辦理認購手續,具體地點請投資者關注交通銀行近期公告。
交通銀行基金代銷方案中,對個人投資者採用“預約領號、限額發號、憑號認購、總量控制”的方法,對機構投資者採用“全額預交、比例配售”的方法。在個人和機構之間以傾向於個人的方式分配發行額度,對個人發行量佔總份額的60%(30億份),對機構發行量佔總份額的40%(20億份)。在對個人發行方面,安排較爲充裕的憑號認購期,供廣大投資者到各基金代銷網點辦理認購手續。
天津交行有關負責人9月4日表示,作爲基金代銷銀行,交通銀行在基金的代理髮行過程中將嚴格執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向廣大投資者及時發佈代銷額度公告,在各基金代銷網點擺放各類公開信息資料。交通銀行向廣大投資者強調,基金代銷業務屬於代理性質,交通銀行僅僅是通過自身的營業網點,爲華安基金管理公司代理髮行開放式基金及辦理基金成立後的申購、贖回業務。交通銀行將嚴格遵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代銷業務,廣大投資者務必充分認識開放式基金的風險。
交通銀行在基金代銷過程中,將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杜絕各級代銷機構可能發生的“黑箱操作”。在發行紀律中,總行要求各級代銷機構的幹部員工一律不得在本次基金髮行期間購買開放式基金,不得向別人承諾購買開放式基金,不得泄露尚未對外正式披露的發行信息,不得捆綁銷售與華安創新基金髮行沒有直接關係的業務,並要求各級代銷機構在發行期間設立基金髮行督察員,監督發行過程。爲了體現基金代銷業務的“公正”性,樹立交通銀行規範、誠信的良好形象,交通銀行總行和十三家代銷分行將聘請國家公證機構,對認購預約號由總行下發代銷分行、代銷分行下發各代銷網點的全過程和實際認購結果進行公證,並向社會公衆出具公證報告,確保基金髮行全過程的公正性。(柴宴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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