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中國青年報》載文指出:個人所得稅本是作爲調節高收入、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而開徵的一個稅種。近日媒體調查卻發現,個稅徵收上存在“逆向調節”的怪現象:去年我國600多億元的個稅中,工資、薪金項目佔了40%以上,工薪階層成了實際的納稅主體。
廣東高收入者個稅只佔2.33%
文章說,調查顯示,在遼寧、北京等地,工資、薪金所得稅均佔地區全部個人所得稅收入的40%以上。去年廣東全省個人所得稅總額爲84.69億元,高收入者的個稅收入只佔2.33%。個體工商小戶納稅貢獻率亦好於個體工商大戶和私營企業。
高收入單位個稅大都流失
文章指出,癥結就在於高收入羣體有意逃避稅收。據一些地區的地稅人員介紹,衆多高收入單位通過賬外賬、小金庫等形式支付給職工和有關人員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附加福利收入的稅收大都流失了。至於黑色收入、灰色收入的逃稅就更沒譜了。
造成更大的社會分配不公
文章指出,偷逃個稅的行徑無疑是對公正公平社會的侵害,從而造成了更大的社會分配不公。它不僅僅使國家和地方稅源大量流失,而且使一些遵紀守法的企業不敢再把工資收入公開化。
個稅“逆向調節”最根本的弊端,在於分配不公形成嚴重的貧富兩極分化。它使工薪階層對社會不滿、對政策不滿,這種怨氣最終會腐蝕人們對依法納稅的自覺意識。
文章指出,必須糾正個稅“逆向調節”的偏離,使國富民強,社會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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