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京城房市一直熱度不減,特別是經濟適用房越來越走俏。目前,要購買經濟適用房需排隊等候,有些急於住房的人不得不花高價去買別人訂購的二手房。然而,當你走進經濟適用房市場以後,你會發現在繁華的背後也有危機。
經濟房熱了房市
昂貴的商品房對於市民而言無異於空中樓閣,可望而不可及。京城一項調查顯示:市民中42%的購房者可承受總價爲20萬元的房子,27%的人能承受總價20萬至30萬元的房子,而經濟適用房的政府最高限價在每平方米2350元至4450元之間,每套30萬元左右,市民基本能承受得起。京城中低收入家庭佔全市家庭的70%至80%,這些人基本是經濟適用房的購買對象。經濟適用房在樓市上人氣很旺,甚至一度出現“爆棚”現象。去年春季房展會上,通達花園4天登記認購1450套,遠遠超過604套的物業總數;今年春季房展會又演出了相似的一幕,讓開發商們賺得盆滿鉢溢。
爲什麼在許多樓市門庭冷落之際,經濟適用房卻如此火爆?“買經濟房,圖的就是個實惠!低價位並不意味着低品質,經濟房並不是解困房,價格和品質的雙重優勢造就了經濟適用房的春天,越來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向了經濟適用房。
當初,國家爲了解決城市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難的問題,採取減免地租、稅收等政策降低住房成本,推出中低收入者能夠買得起的經濟適用房的時候,大多數京城老百姓採取了一種持幣觀望的態度。然而在兩年後的今天,經濟適用房已經成爲北京最緊俏的東西了。一家經濟適用房的開發商曾經自豪地說,他們的工程還沒開盤,訂房的人就已經排到了一萬多名。
經濟適用房不僅圓了很多低收入者的住房夢,也降低了購房門檻,使過去依靠集團購買支撐的房地產市場迅速轉向個人購房;經濟適用房的熱銷也抑制了北京偏高的房價,使各類開發商開始注重品質,主動適應市場。
經濟適用房的困惑
隨着經濟適用房市場的擴大,但買不到經濟適用房、房價太高、物業管理費不合理等抱怨也越來越多。經濟適用房的各種問題相繼浮出水面。
入夜的回龍觀,一輛輛桑塔納、捷達、奧迪、奔馳似倦鳥歸林,陸續駛入小區;臨街的48戶人家透出燈光的僅30餘戶,是否他們另有安榻之處?是什麼樣的低收入者養得起車子,住得起兩套房子?據調查,1998年以來,約有16%的經濟適用房賣給了中高收入者,與之相伴出現了衆多一人多房、購房投資現象。“我做了一輩子的機關公務員,花了一生的積蓄,纔買了一套經濟房”,吳先生感慨萬千,“哪知道人家大款大手筆,一次買下四套房子,自己不住,都租出去了,坐着錢生錢啊!”由於大量中高收入者擁入經濟房市場,改變了市場供求關係,客觀上擡高了房價,也改變了建經濟適用房的目的。經濟適用房的“經濟”源於國家的優惠政策和財政收入,是着眼於低收入者的“民心工程”;是在政府免收土地出讓金、減免21項稅費的基礎上產生的,與商品房相比,顯然有更大的降價空間,經濟適用房的價格遠低於商品房是理所當然。然而,事實似乎並非如此。居住在昌平區的中國政法大學李寶利老師說,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比商品房還高。今年在昌平水庫一帶三家房地產公司擺開了“擂臺”,號稱昌平第一家經濟適用房的鬆園小區打出了2350元/平方米的價錢,卻比另兩家商品房的價格還高。優惠政策下的高價格必然使政府的稅收損失轉化爲開發商的高額利潤,同時又導致了經濟適用房開發商與商品房開發商之間的不公平競爭,擾亂了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秩序。肆意擡高價格,低收入者對經濟適用房也只能“有心無力”,這與經濟適用房政策的初衷是格格不入的。
“少花錢也能住好房子”,這曾經是老百姓津津樂道的好事,品質不失爲經濟適用房的一大優勢,但當“品質”走入片面追求面積、戶型、裝修的死衚衕,“高品質”到中低收入者難以承受也就“過猶不及”了。“現在的經濟適用房是不貴,但動輒150平米的房子誰買得起啊?再說了,咱們一家三口能用得了那麼大嗎?”在房展會上唐女士無奈地說。其實,很多開發商對大戶型房子情有獨鍾,看中的往往不是品質,而是對目標消費羣體的定位錯誤。
看來,經濟適用房也是繁華和危機並存的。其實,並非今天,自從其誕生起,爭論就一直沒有停過。老百姓不滿,買不着價格、面積合適的房子;經濟適用房開發商不滿,3%的利潤太低,商品房開發商不滿,經濟適用房帶來的壓力和不公平競爭使他們日子難過起來;政府官員不滿,經濟適用房優惠政策使稅收大減……似乎各方都有苦衷。那麼,經濟適用房到底應怎樣定位呢?
尋找最佳平衡點
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顧雲昌說,“取消實物分房後,商品房過高的價格使普通家庭無力問津,推出經濟適用房就是要讓普通家庭買得起,這也是住房舊體制向新體制穩妥轉換的關鍵環節。”
經濟適用房的推出具有很大的福利性質,因此不能取消,也不會取消。南京發生的那起“經濟房、商品房並軌風波”受到了國家有關部門的批評,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經濟適用房都將是我國住房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定不移地抓好抓實。
既然屬於福利政策的範圍,經濟適用房的開發就必須符合國家政策的初衷,面向中低收入者。爲了調整實施中存在的偏差,今年年初,北京市建委和國土房管局頒佈了《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對購房者的年收入水平、購買面積以及最高房價都作出了規定。
經濟適用房又是政策支持下的一種商品房,由房地產商開發並保證其3%的利潤,和商品房一樣進入市場流通……這就不可避免地受市場規律的支配;市場需求刺激價格,開發商研究市場、追逐利潤。福利和商品的雙面性使經濟適用房左右爲難,它在發展中遇到的一系列問題正是這種雙面性的產物。
經濟適用房如何才能擺脫困境?如何才能如人們所願,在福利和市場兩點上找到最佳平衡點?房地產專家任志強認爲,堅決把經濟適用房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並嚴格規定準入準出制度纔是長生之道,《暫行規定》就是政府作出的一個積極嘗試。兼之住房制度的深化改革,住房二級、三級市場的完善……經過不斷的探索,相信經濟適用房必將迎來一個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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