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遵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犯罪情節極爲惡劣、被害人涉及幼女的組織賣淫案主犯苗長順執行槍決。
北京市石景山區金寶酒家經理苗長順及其妻子耿秀珍(已被判刑)於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間,在北京市石景山區其經營的金寶酒家及其它地點,指使另外4名同案犯(均已被判刑),採用限制人身自由、毆打、脅迫、監視、押送等手段,先後組織並強迫4名女青年、一名幼女和一名少女向他人進行賣淫活動。其間,苗長順還強行將一名女青年姦淫,並指使其他同案犯對多名女青年進行毆打,致軟組織損傷。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處苗長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今天同時被執行槍決的還有夥同他人,持刀搶劫多名女司機,共做案11起,搶劫錢、物總價值人民幣9800元的北京市延慶縣農民衛東利以及搶劫犯馬雲傑、故意傷害犯李貴忠。(趙明 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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