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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6人組成的跨國販毒團伙近日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受到嚴懲,當地法院判處其中4名毒販死刑,一人無期徒刑,一人有期徒刑。
這6名毒販子分別是西雙版納州勐臘縣的巖光、巖拉、賣康、巖溫膽、巖噸和山西省壺關縣人李海生,他們相互勾結,組成了一個供、運、銷環環相扣的販毒團伙。法院庭審查明,1999年11月,巖光和巖拉在勐捧鎮向巖賣捧(老撾人,在逃)購買了4千克粗製嗎啡後,邀約巖噸將毒品運輸到昆明,巖光和巖拉又將毒品賣給安徽人孟某。去年三四月間,巖光又兩次向巖賣捧購得10千克嗎啡,由巖溫膽兩次駕車將毒品送到昆明,賣給了毒販李海生。
此後,巖光等人多次前往昆明、武漢等地尋求買主,大肆進行嗎啡等毒品販賣活動。2000年5月26日,當李海生到勐捧鎮向巖光送款並再次策劃購買毒品時,被公安機關抓獲,這一販毒團伙同時被摧毀。
法院審理後認爲,巖光等6人多次販賣、運輸毒品,數量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因此依法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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