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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交通事故致死案9年拖而不決,忍無可忍的死者家屬以交警不作爲向連平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日前,連平縣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受害者家屬:我已忍無可忍
受害者家屬廖秀蘭介紹,1992年10月22日,她的丈夫廖遠森與同村的廖煥南、廖年青合租同村吳友忠的手扶拖拉機出外買花生,在返村的路上,由於吳友忠無證駕駛,在一下坡路段,裝滿花生的拖拉機右側翻車,車上4人均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廖遠森傷得最重,當天在連平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後,連平縣交警大隊派員前往事故現場勘察,對當事人作了筆錄。在賠償問題上進行了調解,由於吳友忠只願意一次性賠償3000元,雙方不歡而散。吳友忠只支付了1200元醫藥費後就再也沒有給過受害者家屬一分錢。
廖秀蘭說,連平交警大隊調解不成後就再也沒有了下文。9年來她無數次到交警大隊、縣公安局等部門上訪上告,但是一直沒有結果。9年來連平公安局換了3屆公安局長和4屆交警大隊長,但是,直到現在連平交警大隊也沒有對這起交通事故進行責任認定,賠償問題依然懸而未決。肇事司機吳友忠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丈夫死後,廖秀蘭多次想到死,但是想起還有3個孩子沒有成人,才放棄了死的念頭。她相信總有一天會討回公道。今年她被查出患了子宮肌瘤,家裏早已債臺高築,大女兒不得不輟學出外打工。
今年4月,廖秀蘭在弟弟的鼓動下決定向法院狀告連平交警,要求連平交警對交通事故作出責任認定,處罰事故責任者。要求連平交警因爲其不作爲行爲賠償醫療費6835元,喪葬費4000元,死亡補償費75177元,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40.2萬元,其它直接損失49.6萬元。
廖秀蘭說:“我早已忍無可忍,這一次我一定要討回公道!”
連平交警:我們不是不作爲
據連平交警大隊教導員曾濃繁和副大隊長巫小峯介紹,1993年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羅某因爲向他人勒索錢財等問題而被判了刑,此後這起交通事故的處理就被擱了下來。後來廖秀蘭到交警大隊催問,交警大隊檔案裏除了廖秀蘭的一份控訴材料外,竟然沒有其它任何材料。9年時間交警大隊換了4屆領導,但是沒有一屆領導交待過這一件事,直到1998年,新領導上任,才着手處理這起事故。但是,由於沒有現場勘察、筆錄等原始資料,一直無法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罰書。
曾濃繁說,從1998年至今的4年間,交警大隊共進行了4次調解,2次作了筆錄,2次沒作筆錄。在調解中,交警大隊提出以1992年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1.9萬餘元了結此案,死者的家屬沒有異議,但是肇事司機吳友忠只願意賠償5000元。
曾濃繁和巫小峯坦承,交警大隊在處理這起交通事故時有過錯,主要是沒有現場勘察、拍照,沒有責任認定和處罰決定。
第一次當了被告,曾濃繁和巫小峯都覺得很冤屈。巫小峯說:“不作爲就是什麼也沒做,後期我們是做了很多工作的,我們不是不作爲。”對於近似天價的賠償,交警大隊無法接受。
據悉,就在記者赴連平採訪的當晚,肇事司機吳友忠被抓獲。一審本定於9月13日開庭,因爲連平交警大隊沒有遞交答辯狀而延期至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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