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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特大搶劫、盜竊轎車的案件,12名被告人到庭受審。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5月15日,被告人劉某、郭某經事先預謀與祝某、賈某等人攜帶尖刀等作案工具,駕車竄至天津港某公司倉庫內,將兩名值班人員捆綁,用刀逼迫其交出停放在該公司倉庫內的兩輛黑色豐田佳美轎車和一輛綠色本田思域轎車鑰匙,將三輛轎車開往河北省石家莊市,由被告人王某聯繫將車低價售出從中獲利,劉某等5人將贓款分掉。同年8月5日20時許,劉某又夥同祝某、張某、朱某等5人駕駛兩輛汽車,攜帶自制手槍等作案工具,跟蹤被害人楊某駕駛的三菱帕傑羅V73至本市南開區存車場,在楊某存車回家途中,將楊某挾持,逼其交出車鑰匙和錢包,然後將其捆綁至一偏僻處用槍打死。劉某5人將楊某的汽車開出後連夜開往河北省石家莊市,仍由王某聯繫銷贓,劉某5人將贓款分掉。
1999年12月至2000年11月,劉某、祝某等7人分別結夥在本市及河北省等地盜竊夏利車、大發車各1輛、桑塔納車4輛,用做搶劫、盜竊作案的交通工具。1999年2月至2000年11月,劉某等11人分別結夥入室作案90餘起,盜竊財物共價值人民幣217萬餘元。2000年3月25日,劉某等5人駕車竄至漢沽區實施盜竊一取款機的現金,未果後逃離現場。同年4月15日,5人又竄至本市南開大學工商銀行儲蓄所內,將兩自動取款機的儲錢櫃割開,竊得人民幣233200元。
在昨天的庭審中,12名被告人除朱某、呂某、王某外,均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公訴機關當庭對劉某等人就盜竊保稅區高級轎車一案進行了質問。由於此案參案被告人較多,作案近百起,搶、盜財物數百萬元,此案將審理3天。(古津賢 張照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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