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吉林省通化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田波黑社會組織犯罪案,曾在梅河口市橫行一時、被當地羣衆稱作“黑市長”的田波以及其他團伙成員16人站在了被告席上。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認定,1986年以來,今年38歲的田波夥同李家永、姜斌等人在梅河口市稱霸一方,爲非作惡,不斷擴張其惡勢力。1995年以後,這一團夥得到個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縱容保護並形成“幫規”,犯罪氣焰更加囂張。田波同其團伙成員大肆從事故意傷害、聚衆鬥毆、尋釁滋事和非法拘禁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並以暴力爲後盾,以惡促商,採取偷稅、非法佔有耕地、強迫交易等手段瘋狂攫取非法經營利益,嚴重干擾當地社會治安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逐漸形成以田波爲首、以李家永、姜斌爲骨幹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稱作梅河口市“第六大班子”、“黑市長”。
在梅河口市讓人談虎色變的田波曾在一年前被公安機關抓獲,結果竟在押解人員看守下脫逃,並被公安部列爲A級逃犯。今年上半年,外逃的田波被吉林省公安機關再次抓獲。目前,這一案件正處在法庭調查階段,預計可能持續4至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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