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兒童福利院改變集中供養模式,開創社會化撫養孤殘兒童新路,在靜海縣建起全市首個家庭寄養基地,並於昨天上午舉行了掛牌儀式。據兒童福利院馮立偉院長介紹,天津市兒童福利院自1960年建院以來,一直實行傳統的封閉式的孤殘兒童集中照料和集中供養方式。
但隨着社會的發展和變化,孤殘兒童的撫養和教育急需社會化、多元化、小型化。家庭寄養方式即是兒童福利事業社會化的一個重要途徑,是未來福利機構的一個發展方向。
據悉,基地作爲寄養家庭的指導站,對寄養家庭起解決難題、遇事協調的作用。目前基地共有53個孩子,他們被分散到當地十幾戶人家中寄養。這些孩子基本都有殘疾。准許寄養孩子的家庭也有一定的條件,首先家長年齡在35歲至45歲之間,寄養家庭自身成員結構完整,即有夫婦雙方和子女;其次,家長文化層次必須在初、高中以上,家庭生活水平在當地居於中等或中等以上水平,家庭和睦,有奉獻精神,衛生條件好,有教育、養育子女的經驗,住房較寬裕,具備通訊條件;同時,家庭成員沒有傳染病或其他精神性疾病。寄養之前,院方與寄養家庭簽訂家庭寄養協議書,試養期爲三個月,經院方回訪認爲符合院方家庭寄養要求才可繼續寄養。目前,家庭寄養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但有關部門正努力盡快出臺有關家庭寄養方面的法律法規,讓家庭寄養工作納入法制軌道。
除家庭寄養的方式以外,廣大市民羣衆、外國友人還可採取以下方式關愛孤殘兒童。
託養是在華工作的外國友人將年齡較小的殘疾兒童接回家中撫養,爲兒童提供良好的生長、康復環境,外國友人需與院方簽訂託養協議。此種形式如該兒童與託養家庭成員相處很好,彼此都感到滿意,可以辦理涉外收養的相關手續。
代養是國內公民與兒童福利院簽訂代養協議後,將院方孤殘兒童接回家中代養。代養期間兒童的生活費用由代養家庭負責,被代養兒童與代養家庭生活一段時間,彼此相互瞭解,如送養、收養當事人都同意可辦理收養登記。
假日家庭是爲社會各界願意爲孤殘兒童奉獻愛心而又不具備家庭照料的條件的,在我院開辦的假日家庭照料模式。家長可帶自己的孩子來院與院方兒童在一個家庭生活,使我院那些不能被家庭收養的殘疾兒童,如下肢癱瘓且年齡偏大的肢殘兒童夏榮、國賓等體會到家庭的溫暖和兄弟姐妹的手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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