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成都市武侯區永豐場街的鄒宏(化名)與同事們高高興興地去酒店吃飯,誰想就在飯畢下樓時,一條窄窄的樓梯卻“要”了他的命。昨(26)日,失去了丈夫的黃女士向青羊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酒店賠償12萬元。 黃女士回憶說,今年9月15日中午,丈夫鄒宏和所在單位的幾位同事一同到位於玉沙路的川西壩子建業酒店吃午飯,幾個好友在樓上的席位上談笑風生。下午3點左右,他們吃完飯後往樓下走,慘劇卻發生了。衆人只聽見“哎呀”一聲慘叫,就看見鄒宏從樓梯上滾落下來。見鄒被摔得站不起來,驚慌失措的同事連忙將他送到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搶救,然而,被摔得顱腦受傷的鄒宏因傷勢過重,於當天下午6時20分搶救無效死亡。 黃女士認爲,酒店所提供的作爲上、下樓必經通道的樓梯不符合國家民用建築設計標準,具有嚴重的通行安全隱患,因而才導致了慘劇的發生。其丈夫作爲消費者,在酒店接受服務的過程中受到損害,酒店理應承擔責任,故請求法院判令酒店方支付搶救費、喪葬費及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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