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流竄作案的貴州省德江籍28名犯罪分子進行了集中組織宣判,在沈城曾經名噪一時的“德江幫” 也爲自己瘋狂的盜竊行徑付出代價。
據悉,瀋陽市日前宣判的這夥犯罪分子都是貴州省德江縣農民,年紀最小的僅18歲,最大的不過36歲。他們於今年3月流竄到瀋陽,以二三人結夥的方式,白天住旅社,凌晨一二點鐘攀爬陽臺入室盜竊,銷贓後把錢寄回家。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裏,便流竄作案60餘起,盜竊款物價值人民幣26萬餘元。
犯罪分子楊某今年剛剛20歲,卻曾經因強姦罪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楊某於今年3月來沈後,先後夥同他人竄至瀋河區會武街、彩塔街等地,攀陽臺入室,盜竊居民手機、攝像機、照相機等物和現金,所盜財物數額巨大。瀋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楊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2萬元,撤銷貴州省當地法院曾對楊某宣告緩刑4年的決定,執行原判刑罰有期徒刑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罰金人民幣2萬元。
犯罪分子馮景剛、馮躍進於今年3月17日至30日凌晨,竄至瀋陽市東陵區文翠路、長青街、泉園一路、于洪區蘭山路、黑山路等地,攀陽臺入室,盜竊符某、欒某等13戶居民人民幣及摩托羅拉、諾基亞、愛立信等手機、手錶、皮包、筆記本電腦、首飾等物品,款物共價值人民幣10萬多元。鐵西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馮景剛、馮躍進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5萬元。
據悉,瀋陽市鐵西區法院、瀋河區法院、皇姑區法院和大東區法院曾先後對此案的28名犯罪分子進行了審理和一審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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