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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路費竟然成了“養人費”。近日,長治市審計局在對全市2000年公路建設資金審計中發現,全市公路交通部門擠佔養路費,“以費養人”高達1013萬元。
審計中發現,部分縣(區)交通局經費未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如黎城、長治郊區、沁源等縣交通局經費與財政脫鉤,列爲“自收自支”單位,經費無來源,形成了“以費養人”332萬元;又由於交通行業機構龐大,人員臃腫,經費嚴重超支,長治市公路覈定縣公路段經費偏低,開成“以費養人”103萬人;屯留縣交通局現有職工123名,在編人員43名,超編80名;長治市交通局共有人員151名,其中編外人員50名,行政經費與養路事業經費混在一起覈算,形成“以費養人”84萬元;武鄉縣公路段覈定退休人員費11.5萬元,實際支出18.15萬元,超支不能提供正常渠道解決,擠佔了養路專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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