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從即日起,購買移動電話的消費者終於可以享受“三包”服務了。爲了使消費者瞭解手機“三包”的內容,明確自己的權利,市消費者協會會同各區縣消費者協會於昨天上午舉行了“明明白白消費,實實在在三包”現場諮詢活動。
在現場諮詢中,消費者普遍關注三大熱點:手機三包包括哪件部件,出現問題如何解決?手機多長時間內可享受三包,折舊如何計算?以前購買的手機如果出現了質量問題經過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怎麼辦?
對此,消協人士作出明確解答:消費者購買手機7日內,非人爲損壞的情況下出現質量問題可選擇退機、換機或者修理。在8-15天內,可選擇換機或者修理。15天以後到“三包”的一年當中,經過兩次修理,仍沒修好的,消費者可以要求換貨。“三包”的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無零件待修延誤的時間。手機的折舊費規定比較高,按天計算,每天的折舊率爲0.5%。
手機三包規定的部件包括主機、電池、充電器、外接有線耳機、數據接口卡等。主機出現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無振鈴、撥號錯誤,SIM卡接觸不良、按鍵控制失效、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等;充電器出現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電池充電後手機仍不能正常工作,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接口卡出現不能正常工作等故障,銷售者應爲消費者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
另外,在11月15日以前購買的手機如果出現質量問題經兩次維修後,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也可要求銷售者予以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主機,如果銷售者不予更換,消費者可採取通過消費者協會與銷售者協商或通過法律手段提請訴訟。(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