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春市社會保險局對30家違規違紀、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進行了公開處罰。
據介紹,長春市社會保險局從今年7月1日開始,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整頓和規範社會保險費徵繳專項戰役,擴大社會保險費徵繳、清欠範圍,加大徵繳力度。在這次徵繳專項戰役中,長春市社會保險局先後對74家違規單位進行曝光、限期整改和行政處罰,受到羣衆的熱烈歡迎。這次公開處罰的30戶企事業單位均是因爲有能力繳費而拒不繳納或應該參加社會保險但拒不參加、不履行還款協議以及代扣不代繳,從而違反有關勞動保障法規,被責令限期整改或受到行政處罰的。
長春市社會保險局辦公室主任劉振龍介紹說,有的企業拖欠社會保險費是由於效益不好而沒有能力繳納,但還有一些用人單位是因爲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意識不強,故意拒繳社會保險費。如一些新建企業因爲退休人員少就不願承擔這項義務;還有的企業只顧眼前利益,不考慮長遠發展,做出只給職工發獎金卻不爲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短期行爲”。
劉振龍說,社會保障費是用來保障退休人員、下崗職工的正常生活,它的及時徵繳和發放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用人單位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僅是對職工利益的嚴重侵犯,同時,也會阻礙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全面推行和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健全,影響社會保障體系“安全網、減震器”這一重要功能的發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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