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女士狀告單位領導在工作中對自己進行性騷擾、要求對方賠禮道歉一案,日前由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開始審理。
原告童某系西安某公司辦公室內勤人員,被她告上法庭的是她所在公司的總經理。童女士在訴狀中稱,早在1994年,經理就多次以將她調到好的部門爲誘餌,在辦公室內對她動手動腳。遭她嚴厲斥責後,經理並無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在不同場合對她進行騷擾,並要求和她一起去酒店開房。因她每次都嚴厲拒絕,經理竟在工作中處處刁難,無故剋扣她的福利和獎金,加之她身體不好,致使多次受氣昏倒。今年7月,童女士終於鼓起勇氣,向蓮湖區法院遞交訴狀,要求經理對她賠禮道歉。童女士也因此成爲全國第一例已立案的反性騷擾案當事人,並引起廣泛關注。蓮湖區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童女士講述了她打這場特殊官司的苦衷:起訴前始終難以鼓起勇氣,擔心人們會議論紛紛,指責是她自己的原因。畢竟,以前沒有人爲這種事走上訴訟道路。而在她起訴後,又承受了來自家庭和社會的各種壓力。在她休病假結束去上班時,單位又找藉口不讓她去上班,並找人給她和家人做“思想工作”,讓她撤訴。
童女士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因目前我國尚沒有反性騷擾方面的立法,而且此事取證非常困難,所以他們對打贏此案並無太大信心,訴訟請求也只是讓對方賠禮道歉。但童女士堅持認爲,這個官司應該打。她說:“我雖然是第一個起訴性騷擾的人,但我絕不會是惟一的起訴者,相信其他受到性騷擾侵害的人也會像我一樣勇敢地站出來。”
據童女士的代理律師介紹,此案舉證特別困難,因爲性騷擾本身有隱蔽性,不可能取到最直接的證據,加之此案的取證地點特殊,是在被告主管的單位,所以目前還沒有取到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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