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讀者來信:
11月17日18:30,我們全家從家中出來,在山西路與四平東道交口處準備打車去芷江路與岳陽道交口處的一家大花捲餐廳爲父親慶賀生日。當時一輛牌照號爲津E11442的大發車停下來,全家人都上車坐好後,司機便問我們去哪裏,得知去向司機突然以他要去紅橋區接人爲由讓我們下車,由於父親患腦栓塞而半身不遂,坐上車挺費勁的,便與司機爭吵起來,司機卻又以超載爲由趕我們下車。爲此,全家人在爲父親慶賀生日時還在生氣,攪了一家人的情緒。請你們呼籲一下,這樣沒有職業道德的出租車司機是不是應該受到處罰。(崔女士)
採訪附記:
接到這位讀者的投訴,記者立即與她取得了聯繫。提起此事,崔女士的情緒還非常激動。她說她父親患腦栓塞後半身不遂,由於行動不便很少出門。這次爲了讓父親高興,全家人特意到餐廳給他慶賀生日。可這部牌照號爲津E11442的出租車司機卻攪得全家人整個晚上都很彆扭。
崔女士認爲,作爲出租車司機,從乘客要上車時就應知道是否超載,可對方卻等乘客都坐好後問清去向再以去紅橋區接人爲理由趕乘客下車,乘客堅持不下車,司機又提出因爲超載所以拒載。這兩個理由司機爲什麼不在乘客上車前就提前通知乘客。
於是記者又與本市出租車客運管理部門取得了聯繫。負責出租車乘客投訴的有關工作人員記下了這輛出租車的牌照號碼後告訴記者,這名出租司機的服務沒有做好,應在乘客上車後發現超載時告訴乘客再多打一部車,否則是違反交通法規而要受處罰的,更不應以去接別人爲由趕乘客下車。
這位工作人員還說,客運處稽查科一定會對這名出租司機進行批評教育,並會把處理結果通知給乘客。(郭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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