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日前出臺一項規定,未來臺北市的電腦遊戲營業店“網咖”只能開設在特定商業區內,必須距離中、小學和職業高中學校校園200米以外。
同時,電腦遊戲將分爲“限制級”和“普遍級”,不能涉及賭博、色情,嚴禁15歲以下的青少年在未經監護人陪同下進入網咖,禁止未滿18歲者進入網咖中的“限制級”區域。
有關人士表示,這項規定有利於保護青少年,但對現行臺北市的網咖業者有較大沖擊。
根據臺北市“商管處”的統計,臺北市本月辦妥公司登記的網咖共有618家,其中僅有約80家符合這項規定。但臺灣網咖發展協會的統計則稱,臺北市現有網咖870餘家,符合規定的僅32家。如果按此統計,則高達96%的網咖必須關門或搬遷。
對於這項法規的出臺,臺北的中小學校多表示贊成,一些學校的負責人表示,明文規範網咖的管理有助於保護青少年。在明文管理後,學校對學生不得進出網咖的行爲規範和要求可以更加明確。
一些中小學生的家長也對此規定表示歡迎,認爲可以讓孩子不致於沉迷於網咖,耽誤功課甚至交上不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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