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關於清理整頓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收費的消息發佈後,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記者昨天從省物價局獲悉,我省對外來工收費清理整頓工作已緊鑼密鼓地展開,按計劃下月底前摸清各項收費的底數,根據有關規定分清各種收費的合理與否,提出貫徹意見,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
省物價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我省涉及外來人員的幾項收費是由省政府確定幅度後,各市根據實際情況再作具體確定,因此,各地的收費標準很不一致。同時,我省的具體收費項目與國家近日宣佈取消的7項收費也有所不同。如國家宣佈取消的7項收費中的“外地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服務費、外地(外省)建築企業管理費”,我省原來就沒有。該負責人同時強調,可能有一些地方或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而收取的費用不在這次取消的7項內容之列,但如果清理整頓時發現屬於亂收費的,也要堅決予以取消。
清理整頓工作將分四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爲全面清理和自查自糾階段,於本月開始至今年底前完成。第二階段爲審覈處理階段,即由省物價、財政部門根據各單位及各市彙總的情況分析、整理,提出取消或保留的意見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第三階段爲檢查階段,於2002年4月底前完成。第四階段爲整章建制階段,於2002年6月底前完成。
據瞭解,我省的外來人員原來交費所涉及的主要部門有公安、計生、勞動保障3個,包括治安管理費每月每人3至6元(最高標準不超過6元)、計劃生育管理費每人每月1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工本費5元、流動就業跟蹤服務費每人每月1至3元等。
此外,使用流動人員的調配費分別是:省內流動人員每月不超過8元,省外流動人員每月不超過12元,港、澳、臺人員每月爲80至100元,外國人員爲100至150元。按目前情況,對國內的外出打工者而言,每年的各種各樣費用(包括證件工本費)加起來不超過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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