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目前,本市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價格形成機制已經基本建立,截至2000年底,市場調節價的比重,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和生產資料銷售總額中分別佔到了96.1%和89.8%,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據悉,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本市在價格管理的體制、模式、方法、職能上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在價格宏觀調控目標上,實現了由抑制物價過度上漲向既要防止物價過度上漲又要防止物價持續下滑的雙項調控目標的轉變;二是在價格管理模式上,實現了由制定具體價格向管理多種市場主體價格行爲、規範市場價格競爭秩序的轉變;三是在價格監督檢查的方法上,實現了由檢查具體價格爲主向監督規範市場價格行爲爲主的轉變;四是在價格部門的職能上,實現了價格工作由管理、檢查向管理、調控、監督檢查和服務的轉變。特別是近年來,物價部門在制定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燃氣、自來水、出租汽車、物業管理、公交、教育等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時,依法實行了聽證會制度,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保證了價格調整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性。(呂新 孫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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