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以詐騙和被騙致使國家受鉅額損失的兩大駐蟲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信用證詐騙罪判處某公司進出口部副經理高原無期徒刑,以簽訂、履行合同嚴重不負責任被騙罪判處該部經理樑漢釗有期徒刑6年。
1998年間,任某公司進出口五部副經理併兼任香港鵬昌集團公司董事的高原與香港鵬昌集團公司的朱柏炎合謀後,由鵬昌公司與該公司簽訂虛假的進口合同,據此以鵬昌公司爲受益人向一些金融機構申請開立37單信用證,共計開證金額達1789萬餘美元,摺合人民幣14537萬餘元;同時,由鵬昌公司從香港提供虛假的信用證附隨單據,將信用證項下資金貼現,用於鵬昌公司的經營活動。目前,除向中國銀行北京分行支付人民幣358萬餘元外,其餘全部損失。
而就在高原大肆行騙的同時,高原的上司、五部經理樑漢釗在該公司與鵬昌公司簽訂進口合同、開立信用證的過程中,卻是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審查合同真僞、進口是否落實等情況,盲目簽約,致使信用證項下資金1116萬餘美元(摺合人民幣9245萬餘元)被騙,至今無法追回,給國有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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